本报消息 8月26日,福建省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泉州古城旅游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市文旅局、鲤城区等单位,对审议意见逐项讨论、研究,并进行责任分解、下发,明确由市文旅局、鲤城区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泉州文旅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逐项对照、推进落实,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古城旅游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王虎文 郑 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