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9月1日起,《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性法规。
规定科学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明确将生态保护红线及红线外经评估需特殊保护的其他重要生态空间划为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将政府批准的产业园区等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集中、破坏严重、风险高的区域,明确为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除上述两类单元外的其他区域,作为生态环境一般管控单元。与此同时,规定要求对三类管控单元编制差异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在环境管理联动方面,规定建立分区管控与执法监管联动机制,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较好的生产建设单位,推动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