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日前经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完善燃气经营服务方面,条例取消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统一改为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
在发展智慧燃气方面,条例鼓励支持燃气科技创新,提高燃气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和经营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完善瓶装燃气配送服务,建议通过电子标签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燃气气瓶可追溯信息化管理,让老百姓用气更安心;明确政府部门应当加快推进燃气安全监管与燃气经营者的用户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燃气安全全过程监管。
此外,条例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明确管道燃气经营者和用户的安全责任,细分各自承担燃气设施维护更新改造的相应责任义务,并分类推进安装燃气泄漏切断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