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近日,《贵州省学前教育条例》发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学前教育法颁布后率先出台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贵州学前教育的首次立法。
条例采用“小快灵”的体例,重点对幼儿园资源布局、学前教育实施、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坚持普及普惠,规定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明确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适应的资源供给机制。条例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条例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幼儿园和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