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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五部门 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本报消息 近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共同制定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将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在长江、黄河干流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组织相关省参与,实现经济利益省际合理横向转移。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并稳定运行,主要一级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全面覆盖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并向更广范围、更深内涵、更丰富形式拓展。

根据方案,将分别从空间、时间两个维度,依据各省干流入境、出境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以下简称“断面”)水质变化以及本省干流全部断面水质较以前年度变化情况,统一核算各省出资或受偿金额。每三年开展一次政策评估调整,合理确定补偿指标和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