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9月1日起,《珠海经济特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广东省珠海市充分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探索。
在数字底座建设上,条例明确将数据基础设施纳入财政重点投入范围,逐步提高整体投入水平,并通过财政、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产业等各方面的创新投融资体制,推动全社会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围绕数据资源供给,条例注重“数量+质量”的双向管理,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管理体系,细化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作为数源单位的职责,落实数据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普查、目录、分级分类和登记制度落地。
条例提出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数字贸易国际枢纽港,明确规定“围绕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积极开展数据加工贸易、国际数据中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