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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基守初心 为民发声担使命 ——记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大代表冯天宏

■ 本报通讯员 冉玮潇

他身披律师袍,以法为剑,维护公平正义;他佩戴代表证,以民为本,传递社情民意。他就是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天宏。

自2002年执业以来,冯天宏始终将“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作为履职座右铭。二十余载的法律深耕,他不仅是一名捍卫权益的“律政先锋”,更是一名在法治轨道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忠诚卫士”。“人大代表是沉甸甸的责任,律师这份职业不仅是一项谋生手段,更可以成为助力代表履职的‘利器’。”冯天宏说。

作为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冯天宏充分发挥法律专长,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他依托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对《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提出数十条修改建议。从条文的严谨性到实施的可行性,他都逐一推敲,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在执法检查中,冯天宏敢于“挑刺”。针对《聊城市养犬条例》的实施情况,他提出“加强犬类登记监管、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等实操性建议,推动了执法部门监管效能的提升。他先后参与对区检察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调研视察,用专业的“法治体检”,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在柳园街道办事处的“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里,总能看到冯天宏耐心接待群众的身影。他把每周的驻室接待日当成“赶考日”,定期坐班,倾听民声,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面对复杂的信访案件,他不仅是“和事佬”,更是法治“引路人”。在宋某钢信访案中,冯天宏没有回避矛盾,而是从法律适用与事实认定的角度进行专业分析,向区人大常委会出具了详尽的法律意见书,为案件的妥善解决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法律不应停留在条文层面,而应提供有温度的守护。”冯天宏始终将社会责任扛在肩上。他牵头成立民法典宣讲团,带领律所团队开展“送法入企”“送法进社区”活动200余次,让法治阳光普照聊城大地。在聊城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他为职工、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成为职工权益的“守护神”。他先后提出《关于规范我区物业服务管理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建议》《关于我市中小学开展党史文化教育的建议》等高质量建议,将群众的急难愁盼转化为推动社会治理进步的具体举措。

从律政先锋到人大代表,身份在变,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怀。冯天宏表示他会继续以务实工作作风,为本地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