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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建议采纳反馈机制,向提出有效建议的公民、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让公众清晰看到自己的意见被采纳到法规哪一条款中,解决了以往立法建议“提了没回音、用了不知情”的问题。

在立法全过程中,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民意征集贯穿立项、起草、审查等各环节,建立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立项机制,推出“五必”审查工作法,设立覆盖社区、企业、乡村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注重将群众合理建议转化为具体法条:制定儿童友好城市条例时吸收中小学生建议数百条,出台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时采纳技工院校和企业代表意见,为技能人才破除学历门槛、打通职业发展通道。

目前,这一做法已从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让民主参与从“过程”走向“结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