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李 涛
“感谢您对扬州地方立法工作的积极贡献,您提出的立法建议已被采纳……”2023年4月19日,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军,郑重地将全市首张编号为001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递到市民杨文祥手中。这张证书仅有一页纸,却承载着扬州市地方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意义——它不仅是对公民参与立法热情的肯定,更是扬州市推动民主立法从“广泛参与”向“有效参与”跨越的生动见证。它打破了以往立法建议“提了没回音、用了不知情”的困境,让市民的每一条合理建议都能被看见、被重视、被铭记。
目前,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已累计向提出有效建议的主体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52张,涵盖人大代表、普通市民、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个群体。
广开言路
让立法倾听群众心声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要义,在于让人民群众在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充分表达意愿。2022年,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地方立法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为公众参与立法划定了“硬标准”——明确要求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实施、评估等全流程,必须始终贯穿“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理念,确保人民群众的意愿不是停留在征求意见的表面环节,而是真正融入立法决策的全过程,成为法规条款的重要来源。
在立法立项这一源头环节,扬州率先打破以往“部门提报、人大审议”的单一模式,构建起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立项机制。每年年初,除常规向政府各部门征求立法项目建议外,还深入社区、企业、乡村开展调研论证,对每一条建议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逐一分析,将公众需求作为制定年度立法计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筑牢立法的民主基石。
法规起草环节,如何确保草案真正反映群众诉求?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给出的答案是“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对于每一部地方性法规草案,人大相关工作机构都会在起草之初便与政府及相关起草单位建立对接机制,明确要求将民主理念融入草案编制全过程——不仅要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更要深入了解群众在该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广泛收集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
法规审查阶段,是确保立法质量的关键关口,也是吸纳民意的重要环节。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建立“五必”工作机制,为每一部地方性法规案筑起“民主审查防线”:即审查每部地方性法规案,必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座谈会,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必邀请立法专家顾问开展论证,从专业角度提出修改建议;必吸收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收集来自基层一线的真实声音;必赴县(市、区)基层单位实地调研,了解草案在基层的适用情况;必全文公开草案,方便公众随时提出意见。
为进一步延伸民意收集触角,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建成2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些联系点并非简单的“意见箱”,而是覆盖社区、行政村、企业、基层政法单位、律师事务所、市民观察团等各类主体的“民意收集站”。这些联系点负责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活动、整理反馈群众建议,构建起感知社情民意的“神经网络”。此外,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还根据法规草案的具体内容,针对性征求行政相对人、利益相关群体等特定对象的意见,确保立法意见兼具广度与深度。
充分吸纳
让群众智慧融入法规
广开言路只是第一步,如何让这些来自田间地头、街头巷尾的建议真正解决群众问题,是检验民主成色的关键。在立法过程中,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将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转化为法规中的“硬条款”,让每一部法规都饱含民生温度,充满“烟火气”。
2025年,在《扬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制定过程中,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思路,让“童声”成为立法的重要参与者。考虑到儿童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却往往是立法参与中的“沉默群体”,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多部门,引导孩子们从自己的视角出发,提出对城市建设的建议,得到了全市中小学生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02封回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500余条。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这些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将其中合理可行的内容写入草案,让立法真正倾听“童声”、体现“童心”,也让孩子们感受到自己是城市建设的“小主人”。
《扬州市高技能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是凝聚多方共识、破解发展难题的又一典型案例。针对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就业中遭遇的“学历门槛”问题,技工院校代表提出“希望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就业、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相应学历人员同等待遇”;针对企业引才留才难,企业代表建议“提高高级工的引才补助津贴标准,与大专生享受同等政策”。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这些建议进行深入研究,最终在条例中明确规定“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相应学历报名参加企业事业单位招聘活动、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技能人才打通了职业发展“天花板”;同时增设“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参照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享受相应的引才补助津贴政策”的条款,有效提升了企业引进和留存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为扬州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及时反馈
让民主参与形成闭环
“提出的建议有没有被采纳?采纳后体现在哪里?”这是公众参与立法时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衡量民主立法成效的重要标准。建立立法建议采纳反馈机制,正是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构建民主立法闭环的关键一环,其核心在于让公众的每一份参与都能得到回应,让民主参与从“过程”走向“结果”。
每一张《立法建议采纳证书》都经过精心设计,绝非简单的“荣誉证明”,证书上不仅标注唯一编号,确保每一份荣誉都可追溯,还详细载明被采纳建议的具体内容、对应法规条款,让建议提出者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意见是如何转化为法规条文的。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反馈方式,彰显了立法机关对公众参与的尊重与认可,也让公众感受到自己在立法过程中的“存在感”与“价值感”。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创新做法已从“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2024年4月15日,新修订的《扬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将“常务委员会应当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在地方性法规通过后,根据需要向有关方面或者向社会公开通报意见采纳情况,并可以采用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等方式,向公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写入条例,标志着扬州立法建议采纳反馈工作进入“制度常态”,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领域的持续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