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河南省内河航运条例》于日前正式施行。条例共8章83条,涵盖内河航道和港口的规划与建设、养护与保护、经营与管理、安全与应急以及发展与保障等全领域内容。
条例确立船闸收费制度,拓宽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明确内河航运项目用地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建立航运用水联合调度机制,从省级层面保障上下游通航水位衔接。
条例专设“发展与服务”章节,鼓励发展临港经济、多式联运与智慧绿色港航,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
条例提出,省级层面整合水上应急资源、统筹建设水上搜救基地,市县落实预防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属地责任,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全方位筑牢内河航运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