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博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 核心提示

■ 巫升华 傅加斌 莫 丽

【“四个机关”建设篇】

赓续红色血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闽西,是一片红色热土。

五年来,福建省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自觉弘扬闽西“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人大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依法行使决定权,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重大决策转变为人大决定决议,转变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自觉行动。五年来,共作出《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的决议》等6项决议。

强本固基,在建设“四个机关”上彰显作为。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始终着力于自身建设,注重强本固基,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着力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守好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六大纪律”建设。

加强思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学习、邀请专家授课、支部“三会一课”、自主学习,开展书香人大读书活动等,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党性修养,擦亮政治底色。

培育党建品牌,把党建工作融入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开展“党建+立法”“党建+监督”“党建+代表”等24项活动,以项目化推进工作落实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着力建设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组织制度、会议制度、议事程序和工作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建立了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机制,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重要工作征求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建议督办等活动。

2021年,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把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常委会领导先后多次到各县、市、区,深入乡镇、进村入户与选民面对面交谈,指导换届选举工作。本次选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同上届相比全市选民参选率更高,共选举产生市人大代表348名,县人大代表1630名,乡(镇)人大代表7157名。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真正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打造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

着力建设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履职尽责,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坚持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人大工作联席会、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等制度,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坚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县乡人大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指导乡镇(街道)代表工作室制度,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化建设,制定乡镇人大年度二次会议指导性意见,全面实施乡镇重大民生项目票决制,实现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履职培训全覆盖,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宣传,常态化开展“代表履职进行时”宣传,高质量完成年度课题调研任务,《闽西苏维埃政权建设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传承和发展》等一批论文及新闻在全省获奖。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着力建设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同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脱贫攻坚战中认真落实常委会领导挂钩乡镇,常委会各委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分别挂钩村及挂钩贫困户制度,助力龙岩老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领各分管委室,深入所挂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倡议书,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保障供应、复工复产,踊跃捐款捐物、建言献策,切实扛起战疫情、促发展的责任担当。

【地方立法篇】

发挥主导作用,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立法实践

赋予所有设区市地方立法权,进一步完善我国立法体制,有助于提高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自2015年7月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地方立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立法实践。

开门立法,吸纳意见凝聚共识。2018年3月至5月,为巩固和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做好《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文明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需要重点治理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和“十佳文明金点子”评选活动,收到意见、建议645条(篇)。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征集需要重点治理的“十大不文明行为”列入《条例》第四章的重点治理清单。

《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制定过程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立法实践,通过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听证工作规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完善立法征求意见机制,健全广集民意、广听民情、广聚民智的途径,促进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制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工作规则》,通过搭起协商平台,拓展协商领域,畅通协商渠道,实现协商事项广泛化,保证立法决策最大程度地汇集民意,体现民智,凝聚社会共识。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还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了13名专家学者担任立法顾问。在全市建立了17家市级地方立法联系点,多层次、多渠道了解真情、实情,掌握第一手材料。2021年7月,福建省首个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落户上杭县才溪镇,这也是全国首个设在乡镇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老区苏区在国家高质量立法中的积极作用。

回应关切,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绿水青山是龙岩的优势,也是龙岩最大的竞争力。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千家万户。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理念、创新的视野、创新的模式开展立法工作,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龙岩样板”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7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龙岩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是原中央苏区核心区,是红军的故乡、将帅的摇篮。这里有着为数众多、各具特色的红色文化遗存。为了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开始保护好红色文化遗存的地方立法工作。2017年11月24日,《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由设区的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

教育公平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返点。2019年,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制定《龙岩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重点解决龙岩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大教育资源供给,推动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同时,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专门作出《关于全面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的决定》,出台了《龙岩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要推动地方性法规全面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相继开展《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五年来,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出台11部地方性法规,在全省新获立法权的设区市位列第一,为龙岩聚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人大监督篇】

坚持人民至上,在强化人大监督中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坚持以人民至上,把“人民”二字贯穿监督全过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人大监督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持续监督,助力决胜全面小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19年4月9日,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与同来自原中央苏区江西赣州、广东梅州三市人大常委会在上杭县古田镇,联合召开脱贫奔小康推进会,研究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工作,助推“确保老区苏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自从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连续五年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助推“六个精准”“九措到户”落到实处,夯实脱贫攻坚和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推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光伏补助、易地扶贫搬迁房产办证等一批百姓关切,为闽西大地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人大贡献。其中,龙岩市易地扶贫搬迁不动产权证登记办证工作,得到国家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审议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农村土地流转、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等专项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和“厕所革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一法一例”执法检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联动监督,助力建设生态文明。2018年12月13日,省环保厅对龙岩市最后五条挂号的劣Ⅴ类小流域进行正式销号。龙岩市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推动、三级政府合力攻坚克难,推动水流域治理工作,实现16条劣Ⅴ类小流域全部如期销号。

一直以来,整治污染、提升水质是各地群众普遍的关切。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积极响应群众关切,创新监督形式,开展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市一级人大对全市进行总体部署,推动环保、河长办等相关部门把治理污染的项目、资金集中向劣Ⅴ类小流域的治理工作倾斜,市人大城环委按部署逐季通报整治提升情况;乡镇一级人大主席团发挥流域所在地情况熟悉的优势,随时监督发现问题并督促开展整治;相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逐条小流域视察推进。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将水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议题,开展黑臭水体整治、16条劣Ⅴ类小流域整治巩固提升、25条小流域跨类别水质提升等专项监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人大力量。与厦门、漳州市人大协作,建立跨行政区域协同保护制度,作出《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工作报告,作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新时代龙岩生态文明建设走前头的决议;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和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城区绿化提升等专题调研,全力助推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龙岩样板”。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审议工作质量,保证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审议意见跟踪监督办法》。

五年来,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还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幸福龙岩建设、促进公平正义等,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监督中生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代表履职篇】

发挥主体作用,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也是实现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推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代表能力建设,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激发代表履职活力,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新篇章。

搭建平台,丰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载体。2021年的“代表联系月”,全市共有7251名各级人大代表参加走访联系,联系代表、选民和群众3万余人,参与联系走访的代表人数比去年增长了11%。

2017年,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三联一述”代表工作机制,把每年8月份定为“代表联系月”,制度化开展人大代表走访联系活动。“三联一述”活动要求,市级人大代表联系县级基层人大代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县(市、区)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部分选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10%至15%的县级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到乡镇一级人大代表。

2018年,按照“就近编组、便于组织、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新罗区街道所属的各级人大代表进行综合编组,组建了7个街道人大代表综合组;按专业和领域,对全市的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进行编组,组建了农业与农村工作专业小组、教育专业小组;推动实现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室全覆盖,促进了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代表活动阵地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

五年来,“三联一述”活动持续走深走实,成为全市代表工作的亮丽“名片”;全覆盖的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成为群众身边的“连心桥”,一个个代表履职平台,已经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载体。

创新模式,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效。2018年11月30日,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启动按月抵冲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建议,满意49票,基本满意7票,综合评定为满意。”……

这是龙岩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10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5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组成测评人员。10件重点建议办理工作,7件获得满意、3件获得基本满意。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发挥代表作用的重点工作,把办好代表建议作为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创新和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和办理工作机制,每年选取10件重点建议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2020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在福建省率先推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督办代表建议制度,建立了“1030”建议办理机制,在每年10件重点建议由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的基础上,选取30件代表建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督办。

在代表建议办理方面,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采取“上门跟办、现场督办、满意度测评”等全链条办理方式,督促承办单位“面对面”与代表沟通,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等方式,开展重点督办建议满意度测评,增强建议办理“硬约束”,推动建议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同时,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培训,先后组织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做到全员覆盖,有效提升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制定《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十二条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建立常委会定期研究代表工作、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等制度。

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履职宣传,每周在市级主流媒体常态化开展“代表履职进行时”宣传报道。五年来,共宣传报道了213位基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既反映了代表履职成效,又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职。完善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模式和代表履职APP,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展现出新时代人大代表新风采。章联生代表荣获全国“2019年度法治人物”,吴哲彦、温晓红等九名代表在省人大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活动中荣获“履职优秀代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又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

一直以来,福建省龙岩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自觉弘扬闽西“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传统,主动传承红色基因,以高度责任感、紧迫感努力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全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闽西实践”。

同心向党 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闽西实践”新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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