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号)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