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周刊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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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低端混乱局面 信用评级须以诚信为基

■ 韩韫超

广西首起征信行业虚假商业宣传行政处罚案近日尘埃落定——涉事公司从事所谓企业信用评价服务经营活动,对外宣称其按照“中国信用协会”授权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对商户开展信用评价,案发前向616家商户收取费用,而“中国信用协会”是在境外备案的一个社会团体,2016年已被列入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该案于2019年3月立案,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涉案企业依法作出30万元的行政处罚得到了法院支持。(4月4日《工人日报》)

涉事公司以“山寨社团”授权的所谓国家标准宣传骗人、收钱颁发牌匾和证书的行为,不仅对其他市场主体和普通消费者造成误导甚至欺骗,而且扰乱了信用评级市场秩序,消减了征信业的权威性。

信用评级市场乱象有着多方面原因。目前主流的受评方付费模式,使得受评方与评级机构之间有较大的利益勾结空间,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难以保证;现行信用评级的标准和体系繁多且复杂,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用途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应标准也不同,这为信用评级机构提供了较大的操作和腾挪空间;有些企业对信用评级的专业性不够了解,往往通过上网搜索委托代理机构来完成企业信用评级,缺乏对相关评级资质、评级标准和办法的研究;信用评级行业内缺乏自律、监管触角深入不到位等因素,也让行业内一些违法违规操作者更加有恃无恐。

独立、公正是信用评级的生命力所在,它关乎被评级商户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关乎评级机构的商誉和公信力,关乎相关市场交易活动的平稳顺利进行。因此,对花钱买信用等级的现象必须高度警惕,对其中的寻租问题要大力整治。

信用评级是生意,但必须是干干净净的生意。走出低端、混乱竞争局面,征信业必须以诚信为基,以独立公正为底线,珍惜行业口碑和信誉,让企业信用评级真正有含金量,让征信行业真正赢得可期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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