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 林 王 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黄河保护法是继长江保护法之后我国开展的又一项流域综合立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6月21日至24日举行,此次会议继续审议黄河保护法草案二审稿。此前,2021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黄河保护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与国家层面加快流域专门立法相呼应,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积极开展流域保护的法治实践,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让流域和百姓共享法治成果,以法治助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共同立法,呵护一湾碧水
今年全国两会上,“指导云贵川三省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河北省开展白洋淀保护立法,推动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被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此水奔流似飞箭,缚筏乘桴下蜀甸。”赤水河奔腾不息,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汇入长江。作为长江的一级支流,赤水河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是连接云贵川三省的自然纽带。虽有山川之隔,云贵川三省沿线群众长久以来同饮一江水,如何一起守护具有独特自然生态系统、优美自然人文景观、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赤水河,是三省面临的共同考卷。
2020年6月28日、2021年1月15日,栗战书委员长先后两次就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实现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为其他地区相关立法提供借鉴。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沟通协商后,云贵川三省决定采取“决定+条例”的新模式,切实增强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的整体性和针对性。
2021年5月,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各自省份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已于2021年7月1日同步实施。这是我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实践,开启了三省共同保护赤水河流域的新局面。
“‘决定+条例’这种创新模式,兼顾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方式的共性和个性问题,为立法保障跨区域联合保护生态环境开辟了一条新路径。”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勇表示。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欧琳表示,共同立法解决了国家层面难以为每个流域专门立法的问题,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探索了新路子、新模式,提供了新经验。
担起保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的责任,推动赤水河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飞鸟云集”的愿景,云贵川三省人大协同发力、共同作为,为赤水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添了一抹亮色,同时为地方流域共同立法提供了经典范本。
近年来,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加快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保障步伐。白洋淀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湿地,对维护华北地区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北京、天津、山西人大协作配合下,2021年2月22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白洋淀保护的立法实践开创了流域生态保护“一地为主,三地支持”的地方立法模式。
该条例制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雄安新区和白洋淀水资源利用保护法治保障座谈会,全国人大环资委、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国家京津冀协同办、生态环境部、水利部、住建部等部委对条例的制定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条例制定过程中,重视程度之高、支持力度之大、征求意见之广均前所未有,前后历经5次审议,审议次数之多、立法过程之细,开创了河北省地方立法史的先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英说。
《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共8章100条,从规划管控、污染治理、防洪排涝、修复保护、保障监督等方面对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进行了全面规范,为白洋淀焕发活力、绽放风采,为把雄安新区建设成为蓝绿交织、清新明亮、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协同立法,破解流域治理难题
共枕一座山,同饮一江水,山水相依,你我为邻,相邻省市共享同一片发展空间。如今,地方人大在流域协同立法方面的实践日渐增多,通过加强立法探索流域治理新路径,推动流域协同发展。
嘉陵江是长江上游的重要支流,是四川省、重庆市的10余座城市的共同饮用水源,守护好嘉陵江是流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
2021年11月25日,四川、重庆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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