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尹 倩) 9月14日至16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岳普煜一行,赴忻州、吕梁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宁化湿地公园、汾河源头水源涵养林——标准林、东寨水净化有限公司、汾河源头、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岚河曲立国家水质断面监测点、昌恒煤焦有限公司、磁窑河交城段(三河交汇处)、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文水段河道等,实地察看,认真检查汾河生态保护修复、水资源保护利用、汾河防洪能力提升、汾河流域涉及市县焦化产业污染防治等情况。
岳普煜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治理效益;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又讯 (记者贺 佳) 9月14日至16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一行,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赴临汾、运城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临汾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临汾热电有限公司、洪洞县南营村汾河综合治理工程、运城市万荣庙前断面国家监测站、河津市和平农场等地,重点对汾河流域生态保护、汾河综合治理工程、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防治、中水回用、汾河入黄口断面水质及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张志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不懈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要围绕规划与管控、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内容,依法推进汾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提供法治保障,确保一泓清水畅流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