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金锁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对全市电动车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召开法规修订座谈会,探讨在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集中设置充电桩、论证不达标电动车社会治理等问题,并将头盔3C认证标准写进法规,这是提高立法质量,规范现代化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正确举措。
近年来,电动车事故频繁发生,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调研讨论中大家普遍认为,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较低,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冲击力很强,车辆容易侧翻,其头部通常会先着地,而头部是人体最脆弱部位,极易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可以减轻头部伤害,经佩戴标准头盔科学测试,当事故发生时,头盔遇到撞击力,对人的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以防止85%的头部受伤,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因此,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护命符。
根据数据情况分析,大家感到法规是根,质量是命,执行是本。头盔的质量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立法者既要尊重法律,对法律存有敬畏之心,更要有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
针对社会上一些商贩把质量差的头盔促销投机,大发不义之财;不少群众对佩戴头盔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商品,有的嫌麻烦,还有的怕捂怕热怕弄乱发型,置若罔闻,致使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给交通治安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等乱象,大家对修订法规充满信心,并统一思想,形成了合理化意见建议:一要做好电动车头盔质量宣传。相关单位部门和媒体要积极宣传国家标准头盔认证常识和安全保障常识;组织相关人员收看不佩戴头盔、佩戴不达标头盔等违反交通法规酿成电动车惨案录像片,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购买头盔时先查看是否有生产许可证,购买符合国家认证标准要求的头盔。二要从生产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国家质量监管部门要对电动车头盔生产企业进行严格审查,在头盔质量标准上达到国家认证要求,防止不达标电动车头盔流入市场。三要加大对电动车头盔销售市场整治力度。对销售电动车劣质头盔的商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没收销毁不达标头盔,防止死灰复燃。四要劝阻佩戴不达标头盔和不戴头盔的电动车驾乘人员上路。交管部门要积极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因情利导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动员大家购买符合要求的电动车头盔,做到安全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