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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首次质询“盯”上招投标

■ 宋金艳 茶志福 瞿姝宁

当前,云南省招投标领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给营商环境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如何最大限度消除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近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质询会议,对云南省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等问题进行质询,云南省发展改革委领导班子成员接受质询并作出答复。这是自2007年监督法实施以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次质询,以“长牙齿”的刚性监督方式推动云南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问题直击招投标领域堵点痛点

“部分项目存在围标串标现象,请发改委进一步说明这些问题,就此采取了哪些措施。”“一些评标场所管理混乱,代理公司、专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同在一个空间,难以有效监督,有什么办法解决?”“目前,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与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平台对接,也未充分运用电子证照等信息,与‘智慧监管’要求差距较大,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又如何破解?”

在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岳修虎就质询案作出答复之后,提出质询案的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场提问。他们开门见山、直击关键,紧盯云南省招投标领域存在的评标场所管理混乱、交易平台信息化水平不高、保证金未及时清退、协同监管推进不力等堵点、痛点问题。

“这些问题在工作中确实存在。”“最根本的还是履职尽责不到位。”“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牵头部门负有主要责任,我作为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目前我们正在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升级。”……面对委员们的犀利发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不遮不掩、务实坦诚,简单剖析招投标领域各类问题的存在原因,简要介绍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放在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务实举措。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慧化升级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什么时候完成?”“计划明年上半年完成。”在听了对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智慧化工作的答复后,委员紧盯这项工作的关键节点继续追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回答心中有数、简洁明了。

质询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路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质询为何聚焦招投标领域?

“通过人大质询监督手段,可以促进云南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吴绍吉介绍,近年来,云南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及时制定和出台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切实从制度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通过调研了解和群众反映,当前云南省招投标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常任评审专家、程序不透明,以及围标串标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隐性壁垒;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尚未与财政、市场监管等平台完成对接,未充分将电子证照等信息运用到招投标领域;一些行政监督部门存在不会监督和不愿监督,甚至推诿扯皮等问题。

为此,今年11月11日,吴绍吉等1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向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关于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等问题的质询案》。经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召开质询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面对面答复。

问题照单全收做到即知即改

“省人大常委会的质询直击要害,说明我们在招投标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差距。”经历了一波尖锐问题的冲击,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绍文如是说。

“质询人认为省发展改革委的答复对存在的问题认识到位、态度诚恳、剖析深入,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总体评价为‘满意’”……在充满“辣味”的问答和短暂休会之后,10名质询人的合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出炉。

“各位委员的质询,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爱、关心和提醒。”岳修虎作表态发言时说,此次质询选题精准、专业性强,提出的问题客观真实,直击痛点,在帮助省发展改革委认清问题和差距的同时,也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动建立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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