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李金珍) 近日,北京市延庆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延庆区人大常委会专业代表小组工作办法》,并公布专业代表小组分组名单,这标志着延庆区人大常委会正式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开启延庆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新篇章。
据了解,延庆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尊重代表意愿、便于组织活动、小组成员不交叉”的原则,打破地域限制,立足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行业领域、工作内容、专业特长,挑选13名具有较强专业知识、熟悉专业特点、在专业领域有突出成绩的人大代表,组建财政经济、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乡村振兴与城乡建设、社会建设4个专业代表小组,分别服务于人大财经委、城建环保委、农村委、社会建设委和教科文卫委。
各专业代表小组成立后,坚持以活动为抓手,综合采用“学、看、听、议”多种形式,用专业知识开展专业履职,用专业履职强化专业监督,用专业监督推动专业工作。延庆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专业代表小组要做到年初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相关议题,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年中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或列席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围绕本专业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以专业的视角、专题的方式、专门的渠道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提出有关工作议案、建议和意见;年终总结交流专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情况和经验。
《延庆区人大常委会专业代表小组工作办法》对专业代表小组设置的目的意义、组建方式、活动内容、履职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专业代表小组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且每年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专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记录在代表履职手册或录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为评价代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专业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列入代表活动经费预算。具体管理指导工作由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均制定出台专业化的管理办法,为专业代表小组开展学习交流、调研视察等活动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