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2023年6月26日是第36个国际禁毒日。连日来,各地紧紧围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宣传主题,纷纷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毒品危害,认清禁毒形势,进一步凝聚起防毒禁毒的强大合力。
■ 韩韫超
6月25日,在回答记者关于海关查缉毒品手段有哪些创新和成效时,海关总署缉私局局长回应,“读者可能会喜欢一些案件的具体细节,但我们最怕谈论案件细节,有时候我们谈论一个案件的细节,实际(工作)中会导致一些同志面临危险,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的牺牲。”
局长谨慎、克制地回应,道出了缉毒工作“不足为外人道”的难处,更令人感慨缉毒工作的危险。近年来,全球毒品走私贩运活动持续不断,新型毒品不断涌现,走私渠道更加多样、方式更加隐蔽。如何充分发挥好“把关人”作用,将走私的毒品高效精准地拒之于国门之外,是海关缉毒工作者面临的严峻挑战。
那么,除了对缉毒警察英雄事迹的关注,今天的我们关注禁毒工作还应该有更宽泛与理性的层面。
首先,进一步强化公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目前,一些不法分子打概念擦边球,向潜在滥用毒品人群尤其是青少年兜售各类新型毒品。这些新型毒品具有与传统毒品相似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一些混合型的新型毒品还会导致更严重的毒副作用,导致急性过量中毒甚至死亡的后果。相关宣传工作应注重真实展示吸毒者的艰难戒毒过程,让更多人看到“前车之鉴”,让“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理念深入人心。
其次,让公众更清醒地认识新型毒品的真面目。近年来,诸如“叶子烟”“毒邮票”“神仙水”“跳跳糖”等新型毒品,经过乔装打扮,悄悄潜入市场,潜在危害极大。及时扯下这类伪装者的“马甲”,增强公众的辨识技巧和能力,是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还有,禁毒工作牵涉面广,不只有与毒贩的斗智斗勇、近身肉搏,还包括深入农田、荒地等有可能存在毒品原植物种植风险的地方开展种毒排查,走街串巷摸排制毒、涉毒窝点,以及对吸毒人员展开动态管控、帮扶救助等。这些工作同样需要更多镜头的聚焦、更多笔触的报道,让公众更加理解禁毒工作的复杂艰巨。
此外,从学校教育入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强化禁毒宣传,让青少年从小即远离毒品。
奋战禁毒一线,只为“天下无毒”。我们对禁毒工作的关注,应该对准焦点问题、核心问题,而不该只是迎合一些人的好奇心。让广大百姓擦亮眼睛、自觉远离毒品,让禁毒工作的努力与价值被看见、被尊重,让全民禁毒的防线更广泛、更坚固——这才是我们关注禁毒工作、助力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的正确姿势。
治理新型毒品需靶向发力
■ 周秀银
公安部近日发布的《2022年中国毒情形势报告》显示,全国毒情形势整体向好、持续改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下降至近10年来的最低点,但禁毒斗争形势更加复杂多变。
这种复杂多变的形势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全球毒潮持续泛滥,毒品产量、吸毒人数持续增多,毒品走私贩运活动持续加剧;另一方面,麻精药品、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新型毒品层出不穷、隐蔽性强,给侦查打击工作带来不少挑战。
为应对层出不穷的新型毒品,我国不断加强管控,现已列管449种麻醉品、精神物质,成为世界上列管毒品最多、管制最严的国家。与此同时,我国相继开展了“清源断流”“除冰肃毒”“净边”“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寄递渠道堵截毒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织密防毒安全网。但遏制毒品并非简单地打击违法犯罪,而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治理工程,在保持严打的同时,还需靶向发力,彻底铲除新型毒品滋生的土壤。
首先,加强新型毒品的替代物质监管。监管部门应科学评价替代物质的成瘾危害性,推进监测哨点医院建设,充分利用“药物滥用监测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区域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非列管药物的预警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药监局、公安部等部门此前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曲马多复方制剂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复方地芬诺酯片等药品管理的通知》,这些都是积极应对我国部分地区出现滥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毒品问题的有力举措。
其次,加强网络寄递渠道的源头治理。当前,防控新型毒品的难点是识别难,一些不法分子把新型毒品隐藏在各种日常消费品中,以“互联网+寄递”方式进行跨区域走私贩卖毒品犯罪活动。为此,邮政管理、寄递企业等部门应狠抓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等快递安全制度的落实,完善信息联通、设备联用、举报奖励等机制,努力从源头堵截物流寄递渠道走私、贩卖毒品。
最后,加强预防教育工作。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学校防控新型毒品的主阵地作用,把毒品预防教育列入课堂教学内容,通过“以案释法+微视频”等形式宣传各类毒品的特征、危害,让青少年在互动体验中掌握预防新型毒品知识,提高识别、防范、拒绝毒品的能力。
总而言之,防控新型毒品,应深化社会综合治理,着力超前防范,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精准施策,在浓厚全社会防控新型毒品氛围的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严格落实监管部门、快递企业主体等责任,合力化解涉毒风险,构建各类主体齐抓共管防控新型毒品的治理体系。
树立正确禁毒思维 筑牢禁毒“防火墙”
■ 王锐园
近年来,经过持续有效的治理,我国禁毒工作取得了突出且瞩目的成绩,在全球毒品共治体系构建中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与此同时,毒品问题的复杂性和反复性特点依然明显,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禁毒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和反思,进而牢固树立正确的禁毒思维。
禁毒工作需要精准思维。精准思维要求我们在缉毒侦查、预防教育和戒毒康复等领域要形成有效、精确、正确的工作思路和模式,根据禁毒工作的新变化、新特点和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有差异性且有效的治理举措。禁毒工作要广泛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禁毒情报的采集与分析,构建更为高效的“情报导侦”模式和毒品犯罪预警模式,实现对毒品犯罪的沉重打击;毒品预防教育领域要加强教育的有效性和层次性,根据不同对象开展符合其自身特点的预防教育工作;此外,要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在毒瘾戒治、心理辅导、回归社会等方面精准设计,全力提升我国禁毒工作的精准水平。
禁毒工作需要科学思维。科学思维要求我们适时总结和反思禁毒工作经验教训,树立正确的禁毒逻辑和方法并以此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的禁毒决策。面对实践中出现的戒毒人员数量断崖式下降、青少年涉毒风险提升、毒品认定分歧等新问题和新现象,必须要理性认识和科学对待,正确处理打击和预防之间、药品和毒品、权力和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而作出科学决策,提升我国禁毒工作的科学化、人性化水平。
禁毒工作需要整体思维。整体思维要求我们必须要将禁毒工作视为全人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事业,这项事业涵盖打击、预防、戒毒、社会回归等多项工作内容,需要多方参与、共同支持。内部和外部关系上,要妥善处理好禁毒主体工作和其他社会发展工作的关系,以整体性视角审视禁毒工作各个环节和流程。在禁毒主体工作上,以供需关系理论,提升合力打击毒品犯罪的效果,同时进一步优化、协调毒品预防和戒毒康复之间的良性互动、配合关系;在外部关系上,要进一步提升禁毒工作的站位和格局,为“全民禁毒”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现实来看,禁毒工作仅靠公安机关一家之力无法取得长足成效,必须要充分发挥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实现整体推进和全面胜利。
禁毒工作需要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在禁毒工作中必须确立法治理念,以法治方式分析和处理禁毒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当前我国构建了以刑法、禁毒法以及《戒毒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等为主体的禁毒法律法规体系,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地方性禁毒法规。具体而言,一方面要提高禁毒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技术侦查措施运用、证据采集、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平衡人权保障和打击犯罪的关系;另一方面在麻精药品监管、吸毒人员管理、戒毒措施运用等工作上要进一步加强法律理解和适用,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禁毒法治宣传,加深公众对禁毒法治建设和具体规定的了解程度,提高全民的禁毒法治水平,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展现出禁毒力量与禁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