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文化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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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费 别成“糊涂账”

【事件】由北京市城管委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已实施两月有余。政策规定在不断完善,不过也有不少市民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存在一些不合理问题,有的小区服务费过高,有的收费明细模糊,部分小区的充电收费仍是一笔“糊涂账”。

【点评】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明细模糊不清,没有区分电费和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一旦电动自行车充电费成为“糊涂账”,难免会有企业利用垄断地位,趁机坐地起价,哄抬价格。这不仅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还会影响行业的规范发展。

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乱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整治。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制定配套措施,对明细不清的收费及时叫停。同时,加强价格执法,监督充电设施经营单位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张 涛)

“无人区”不应成

旅游监管“真空区”

【事件】不久前,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告,严禁游客擅自进入无人区、未开放和未开发景区开展探险、旅游等活动。这给游客敲响警钟,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无人区”,不是旅游区,更不是监管的“真空区”。

【点评】近年来,非法穿越可可西里无人区的现象屡禁不止,对当地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些“穿越者”因为野外经验不足、对无人区情况不熟,常常陷入险境,给当地造成巨大的救援压力。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法律有明文规定,一些地方也有相关制度,但仍有人心存侥幸。究其原因,既有缺乏对大自然的敬畏,也有违法成本低、道德压力小等。

当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是慷慨的;当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也是无情的。我们要深怀对自然的敬畏之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恪守保护生态环境的底线,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杨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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