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曹雄辉
习近平总书记曾盛赞“庐山天下悠”,这既是对庐山品牌最高的褒奖,也是对庐山改革发展的殷殷嘱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修订《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审议项目,并于9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将为加强庐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该条例于1996年制定,经过三次修正后,第一次进行全面修订。此次修订在原条例40条的基础上,新增7条,删除9条,修改32条,章名未作修改,修改后共6章38条。
下好改革“先手棋”
让名山与名水交相辉映
一山飞峙大江边。襟江带湖的独特地理位置,赋予了庐山与众不同的奇美。“万里长江飘玉带,一轮明月滚金球”,在壮美长江和瑰丽鄱湖辉映下,形成了庐山特有的奇秀。
就是这样一座具有“国际范”的庐山,在“千山竞秀、万壑争流”的旅游发展大潮中,其旅游龙头地位的影响力和带动力越来越弱,持续发展面临不少难题。
原庐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330.4平方公里,分属庐山管理局、原星子县、原庐山区、原九江县管辖。最多的时候,曾经“一山六治”。“一山多治”多头管理,带来的是涉山单位各管各块,各类业主竞相杀价、恶性竞争,在资源开发上重复建设、标准不一;在旅游营销上自弹自唱、互争客源,严重制约了庐山及周边地区的快速发展。此外,山上山下互动性不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也是庐山发展的痛点。
为保护和发展好庐山,对标践行“两山”理论,唯有向深化改革要动力、找出路。为将改革创新这步“先手棋”下得更活,全面破除“一山多治”难题,庐山进行了多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特别是2015 年,江西省委、省政府实施“撤县设市留局”管理体制改革,2019 年实施庐山市、庐山管理局“市局合一”的管理体制改革,为加快建设以庐山风景名胜区为核心的庐山旅游经济圈、唱响做实“庐山天下悠”品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7月,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在庐山调研时进一步提出,要全面理顺庐山管理体制,坚持山城湖联动、山上山下一体,加快推进实现“市局合一”。为贯彻国家和省委决策部署,巩固改革成果,条例将“坚持山城湖联动、山上山下一体,遵循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作为庐山风景区保护和建设的指导原则,明确了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风景区的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九江市政府的领导和协调责任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锦绣谷、含鄱口、三叠泉、白鹿洞、东林寺、庐山诗……庐山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山水和文化禀赋。
“要充分挖掘庐山诗词文化、书院文化、宗教文化、红色文化的丰富内涵,讲好庐山故事,切实做好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大文章。”尹弘强调。为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让“诗与远方”触手可及,条例明确要盘活存量旅游资源,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发挥资源资产聚集叠加效益。
下好生态“妙手棋”
让保护与发展携手共进
庐山因其历史文化资源的唯一性、稀缺性、独特性、罕见性,以“世界文化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并成为首批世界地质公园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
庐山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原条例明确规定要对风景区内的重要景观、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地质遗迹加强保护。
“庐山历史建筑很多,还有不少珍稀植物,这些都要保护起来。”针对委员意见和群众呼声,条例及时予以了回应,将这些稀缺资源纳入保护范围。
“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要保护,但是有价值而又未列入保护范围的建(构)筑物、遗迹怎么办?”“据调研显示,牯岭地区原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建(构)筑物但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点)和历史建筑的有623栋,由于未严格保护,现只保留了585栋。”针对基层调研反映的意见,条例专门设置条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执法检查组统一对市级“一府一委两院”和9个县(市、区)部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中小学校、居民小区、宗教活动场所及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88个单位、场所进行了广覆盖检查,与115个机关单位、9名市人大代表座谈交流,随机走访干部职工、经营人员、宗教人士、基层群众300余人,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掌握了全市贯彻实施“三法”的基本情况。
执法检查组发现,有的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国旗、国歌、国徽的历史和精神内涵认识不准确,对“三法”的重大意义认识不深刻,少数部门对国家相关配套制度和文件不清楚、不了解,有的甚至不知道本系统上级机关印发的相关文件,导致国旗、国歌、国徽的具体使用存在较多不规范问题。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春红说,在两个多月的执法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采取常规检查与重点抽查、网上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紧扣法律规定,从国歌的奏唱、播放,国旗、国徽的升(悬)挂、使用、收回、处置,到公共场所使用国旗的规格尺寸等,逐条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持续督促整改。同时,采取现场宣讲法律、探讨交流、发送学习资料等方式,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提高对贯彻实施“三法”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进一步了解。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凝聚强大爱国力量
2023年3月2日,玉溪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在全省率先作出关于全面实施“三法”的决议。该决议共有五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对如何提高思想认识推动“三法”实施、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国旗国徽国歌的规范化使用、“三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的开展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决议明确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规范国旗、国歌、国徽的使用,并组织学习宣传有关礼仪知识。所使用的国歌曲谱、歌词和国旗、国徽图案,应当符合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的标准版本、制作要求,不得损害国旗、国歌、国徽尊严。奏唱、播放国歌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国家规定的礼仪要求,不得在不适宜的场合奏唱、播放,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依法应当升挂国旗的单位或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做到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并适时举行升旗仪式。所升挂的国旗、悬挂的国徽应当保持整洁干净,有褪色、破损、污损的,必须及时更换。
玉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聂涛说,“三法”共同构成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其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国家尊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强大爱国力量、保证宪法有效实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玉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法”执法检查并作出决议,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认真履职,用足用好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的具体体现。作为聂耳的故乡,玉溪市必须高标准落实“三法”,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专家认为,决议的作出和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三法”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强化对国家法律符号的保护,有效维护宪法权威,必将有力促进各行各业人民群众增强国家观念和爱国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凝聚强大爱国力量,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而团结奋斗。
玉溪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玉溪将常态化开展“同升国旗 同唱国歌”活动,持续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擦亮“聂耳故乡、红色之城、音乐之都”城市名片,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三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