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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 推动长汀古城高质量保护和利用

■ 林 勇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古厝>序》中指出:“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福建有福州、泉州、漳州、长汀四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这是福建的骄傲。”长汀古称汀州,历史上为州郡路府所在地,是连接赣州、梅州的中心枢纽和商贸重镇,史称“阛阓繁阜不减江浙中州”。1994年被国务院授予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福建省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当中唯一的县级城市,也是唯一将古城池格局基本完整保护下来的城市,被国际友人路易·艾黎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山城”,长汀也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享有“客家首府”“红军故乡”“红色小上海”的美誉。长汀人民保护古城意识由来已久,历届长汀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职权,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等多种形式,倾力支持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奋力推进名城保护和利用高质量发展。

聚焦科学规划

规划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2017年,长汀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长汀县县城总体规划(2016一2030)》。2018年,长汀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县城南部片区规划建设情况调研。2022年,长汀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长汀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进行了审议,认为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对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维护并延续街区的历史风貌、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持续深度保护具有深远意义。《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与上位规划《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一2030)》相衔接,明确了长汀县四大街区(南大街、东大街、水东街、店头街)的保护原则与目标,确定了各街区的保护对象和功能发展定位,针对现有建筑提出了不同分类标准及相应的处置模式,内容符合实际和发展要求,规划方向明确,为各街区的发展提升提出了规划指引。2023年5月,长汀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视察,进一步推动了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推进名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旅游胜地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逐条分解落实。

聚焦城市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长汀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工作,围绕保护和利用历史遗迹、文化古迹和人文底蕴等听取有关部门的城市建设工作汇报,开展了城市建设工作调研和专题询问,推动解决了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风貌保存问题、公交线路不科学、停车场(位)严重不足、背街小巷脏乱差、农贸市场规划不完善等问题。2022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发扬“冲冲冲”的工作作风,落实“快快快”的工作要求,聚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做到工作不减、力量加强、保持斗志、持之以恒。各级人大代表要身体力行,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创城,扎实推动名城保护利用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协同发展。同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城区部分小区建成时间久、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等问题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工作调研,提出6件意见建议转交县政府办理。长汀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长汀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了城区小区改造的统筹协调机制、项目生成机制、资金共担机制、市场力量参与机制、群众共建机制、项目推进机制、存量资源利用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等,促进了小区改造中历史文化底蕴的保留和恢复。目前长汀县共完成了1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聚焦依法管理

长汀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客家首府、土地革命时期的中央苏区经济中心,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厚重的客家文化、丰富的红色文化以及独特的生态文化,文化资源禀赋突出,特色鲜明。长汀县在水土流失治理取得举世瞩目成绩的同时,举全县之力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助力解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保护责任不清、保护意识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人断层等问题,长汀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把握立法权下放的契机,充分发挥作为福建省人大唯一县级基层立法点的优势,成功推动《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出台,为名城保护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2021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名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推动条例进一步落到实处。2022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汀州八景”及全县风景名胜保护开发情况调研,把条例逐条落实到保护和开发中,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分类施策加大“汀州八景”保护开发力度、重视保护防止风景名胜在建设中破坏、统筹推进提高风景名胜开发实效、强化推介提高风景名胜知名度、创造机制拓宽风景名胜保护开发渠道、丰富内涵提升景区新景点品质、加强领导凝聚风景名胜保护开发工作力度等7件意见建议。2023年10月,长汀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听取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龙岩市长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以及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历史文化街区、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对复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有关部门积极作为,“一江两岸”的成功打造、四大街区的顺利改建、“红色上小海”项目保护提升、古城墙“观音挂珠”的逐步复原、“汀州八景”的规划修复、济川门、卧龙书院、大夫第、八喜馆等一批重点景点的建成、新桥曲凹码头、古城丁屋岭等外围景点的开发,汀州这座千年古城声名鹊起、熠熠生辉。2023年长汀上半年共接待游客395.7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5.47亿元。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共接待游客73.17万人次,同比增长127.02%,实现旅游收入6.4397亿元,同比增长122.32%。

如今,绿水青山怀抱千年古城,“客家首府·大美汀州”处处焕发美丽英姿,惬意风光正描绘出新时代长汀百姓生活的幸福图景。

(作者系福建省长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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