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人代会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利的主要形式。由于各级人代会的会期都比较短,会议议程多、节奏紧、任务重,这就需要人大代表在出席会议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统筹安排好本职工作与执行代表职务 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是指,当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和本职工作发生矛盾的时候,应当优先参加人代会。在召开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不得以本单位工作或者参加其他会议、活动为由不参加人代会。为保证参加好人代会,人大代表要根据有关方面的通知预留出席人代会的时间。当然,代表所在单位也应当在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安排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作为人大代表来讲,也要妥善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量减少因参加人代会给本职工作带来的影响。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较高的统筹协调能力。
参加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组织的视察活动
为了开好人代会,在会议召开前,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上级人大常委会委托下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会议议题开展视察活动,以拓展代表之情渠道,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乡镇人大组织本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人大代表应积极参加这些视察活动,了解情况,联系选民,为出席人代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应向选举他的选区选民负责,并接受选民监督。因此,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要联系选民,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并向选民报告工作,回答选民的询问。选举单位是指在间接选举中,依法产生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机关。在我国,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选举单位。由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应向选举他的选举单位负责,并接受选举单位监督。因此,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密切联系原选举单位,利用各种方式主动到原选举单位中间,了解原选举单位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了解会议的各项议程
每次人代会都有一定的会议内容和议题,这就需要代表在接到召开人代会的通知和文件草案后,进行认真阅读、思考,仔细查看草案中有什么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同时,要围绕会议的主题,通过各种途径查阅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相关知识,为出席会议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做好充分准备。 形成发言稿和意见建议初稿
在汇集群众意见基础上,通过深入思考研究形成审议发言材料和议案或建议初稿。每次人代会,都要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六大报告和其他各项议案,人大代表还可向大会提出议案或建议。由于会期有限,有些工作需要提前做好。一是对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收集来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审议发言稿。二是形成代表议案建议初稿,并反复审阅拟提出的议案、建议,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议案、建议的条件和标准,是否符合本地区实际,对策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选自《怎样做好新时代人大代表》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