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廖本理 邝靖婷
“要对水体污染防治建立常态化机制,对被监督机关进行法治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河湖生态的维护,加大河长监督、巡查力度,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在广西象州县检察院不久前召开的白石良溪水体污染侵害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公开听证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象州县寺村镇大井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文鲜的建议得到有关单位的采纳。
黄文鲜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象州县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黄文鲜在走访中了解到,罗秀河因年久失修导致渠道淤积,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因渠道渗漏,附近村民存在生活用水难的问题,她多次在人代会期间提出《加强罗秀河渠道环境治理的建议》,该建议得到来宾市、象州县两级检察院的重视,决定用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方式办理。在“人大监督+公益诉讼监督”的推动下,政府投入213万元用于罗秀河渠道治理,治理后的罗秀河渠道恢复畅通,不仅使4666.7公顷受旱农田成为丰收田,周边村民的生活环境卫生也得到极大改善。
黄文鲜关注的白石良溪水体污染一案,在检察公益诉讼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努力下,河道疏浚长度约4千米,清理水葫芦8.3公顷,拆除非法拦河坝3处,河道周边耕地和农田灌溉恢复,沿岸企业和社区居民生产生活污水收集项目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