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文化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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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闻背景: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这与当前加速推动消费转向持续扩大的大背景形成了精准呼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保障消费者权益“永远在路上”

■ 丰 收

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调查报告。中消协此次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近八成受访者对线上线下消费环境表示放心;超七成消费者自认能做到理性决策;超七成消费者认为消费环境越来越好……这样的调查结果无疑令人感到振奋,也预示着今年消费增长将会对经济增长带来更多积极影响。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而且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来越大。据商务部统计数据,2023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82.5%,足以说明国内循环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在明显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尤为重要。消费贡献率能否持续增长,主要取决于消费活力,所以,激发消费活力就成了拉动内需的关键。要想激发消费活力,就需要在增加居民收入、完善消费供给服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力。

消费者是否敢消费、想消费、多消费,取决于消费者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当消费环境越来越安全,从商家到监管部门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就会激发出更多消费活力。事实也是,多数受访者之所以预计2024年消费活力将更加充沛,主要原因是对线上线下消费环境放心,对消费环境监管力度与成效表示认可。

要想今后消费活力更充沛,就需要消费者权利保障更给力。虽然多数受访者对消费环境放心,但不是所有人都能放心消费。上述报告指出,价格虚高、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售后服务没保障、损害健康和假冒伪劣现象不容忽视,应加强治理。

最近几天,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不断被曝光。如上海消保委发布《珍珠饰品直播带货调查报告》披露多个问题,如淡水珍珠辩称“澳白”、虚标直径大小、“三无”产品概率大等。再如,媒体刚刚披露新能源汽车存在续驶里程虚标、“三电”维修不透明等问题。消费领域的侵权问题越多,对消费活力的抑制作用越大。所以,既要严肃处理侵权个案以发挥警示作用,也要以共性问题为导向不断健全法律完善标准。

虽然消费领域的侵权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根除,但我们仍要有决心和信心去解决侵权问题,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换言之,保障消费者权益应该是“永远在路上”,需要持之以恒、不断推进。

多数消费者预计2024年消费活力将更加充沛,这不仅给消费供给端商家以极大信心,也给中国经济增长注入信心。希望各行各业的商家善待每个消费者,也期待有关部门当好消费者的“保护伞”,共同呵护更加充沛的消费活力。从居民增收到完善供给再到保障消费权利,都应当更给力。这些方面的工作越到位,消费活力就会越充沛。

强化监管 打造更优消费环境

■ 万 静

如何激发消费潜能和消费活力?显然离不开营造普惠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普惠公平的市场环境是激发消费活力的重要前提。而营造普惠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必然需要依法规范、高效便捷、执法严明的有力监管。

为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近年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建立了全国统一的12315平台,连接了14亿多消费者、1亿多市场经营主体和10多万市场监管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全天候的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引领消费环境整体优化;持续打响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深化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引导无理由退货从线上延伸线下,促使消费纠纷源头减量。此外,严厉打击市场中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质量假冒等不法行为,确保市场环境的公平和稳定;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坚决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当前消费升级日益加速,消费领域新场景、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这给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监管部门更加注重消费升级带来的市场新变化,从而采取更为先进的执法监管理念。比如,针对淄博烧烤、哈尔滨文旅爆红“出圈”,演唱会经济火热等消费热潮,要紧紧抓住年轻人“有创意、更理性且时尚”的消费特点,优化市场监管手段,倡导有温度的、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来应对和迎合新兴年轻一代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升级。

再比如,国货“潮品”目前备受消费者关注与青睐,这反映出消费者对国货品质、技术、信誉和文化的认可。对此,监管部门要引导企业理性对待情怀红利,将更多精力投入把握消费需求和把控产品品质上,持续增加消费黏性。同时,要充分运用产品和服务质量分级、高端品质认证、团体标准实施等手段,引导消费者优质优价选购国货。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这进一步表明国家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的政策导向。对此,监管部门要更加善于引导,在适应和迎合消费市场新变化的同时,积极促进“新型消费”和公平消费环境,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要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更有效的网络消费投诉和预警机制,深化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建立日常管理体系,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的授牌企业、单位,采取动态监管、随机抽查、失信退出等措施,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曝光惩戒力度,规范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更优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更放心消费。

凝聚多方力量 让消费无忧

■ 陈音江

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吃、穿、用、住、行样样离不开消费。消费的体验感好不好,消费者的权益能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消费意愿,而且关系到消费信心的提振和消费潜能的释放。

尽管当前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各种监管手段和监管措施也越来越完善,但消费者投诉数量仍然居高不下,甚至有增长趋势。根据中消协发布的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28,496件,同比增长15.33%,解决1,127,440件,投诉解决率达84.87%。从这组数据来看,目前消费侵权事件仍多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仍有待加强。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首先要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一方面,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加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和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服务,积极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加强消费教育,向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

其次,要加强新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近年来,各种消费新模式、新业态、新科技不断涌现,在给经济增长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消费侵权新问题。在这些新消费领域,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相关经营主体的责任、义务不明确,不仅给监管执法带来难题,而且给消费者的依法维权带来困扰。对此,一方面要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针对经营主体的违法侵权行为分类监管,协同共治,督促经营者提升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及时研究各种消费新问题新情况,总结归纳消费新特点和经营新规律,及时完善相关标准制度和健全法律法规。

此外,更重要的是,凝聚多方力量促进社会共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目前,消费领域还存在预付费商家“跑路”、大数据算法“杀熟”、个人信息泄露等热点难点问题。由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信息不对称、力量不平衡,单个消费者往往很难维权,单个监管部门甚至也存在监管职责划分难题。所以要充分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汇聚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完善消费者保护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涵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保护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治理格局,从政策、制度、法律、标准、舆论等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维权共建,强化保护共责,实现成果共享,构建消费者友好型消费环境,切实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消费是支撑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到“消费”二字,可以说,消费已成为畅通经济循环、夯实经济基本盘、带动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引擎,对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韧性、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扩大和促进消费,就要旗帜鲜明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凝聚社会力量协同共治,打通消费难点痛点和堵点,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后顾无忧,放心消费,从而激发更强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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