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闫文秀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段志文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成杰、王晗为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杜占华为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海龙为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闫文秀的太原铁路运输检察院(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鲁双良的山西省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史树和的山西省晋城晋普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