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在福建省厦门市筼筜湖畔,眼前芳草萋萋、水鸟游弋,身后则是成片挺拔翠绿的竹林。清风吹过,竹林沙沙作响。
筼筜,指的是生长在水岸边的竹子。三四十年前,筼筜湖并非眼前这般光景,因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这里还是一片臭水湖,垃圾遍地、鱼虾绝迹。
筼筜湖蝶变,经历了什么?1988年,筼筜湖综合治理开展,依据的“20字方针”第一句就是“依法治湖”。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筼筜湖管理办法、保护办法等多部法规,开展监督检查,以法治方式推动筼筜湖成为今日厦门的“城市会客厅”。
5月9日至11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暨环资业务培训班在厦门举行,其中一项安排便是到筼筜湖考察学习。座谈会指出,要牢牢把握人大环境资源工作正确方向,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借鉴厦门筼筜湖综合治理经验,全国及地方人大环资委有关同志分享经验、交流体会,探讨如何更好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