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通讯员 刘佳旎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山东省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70年来,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70年前的这一刻,历史永远铭记——
1954年9月15日,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共和国的缔造者们,同经过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一道,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正式建立,翻开了我国政治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一页。
也是在这一年的7月10日,青岛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是在基层选举和历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基础上召开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及批准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等4项决议。会议出席代表331人,收到代表提案1289件、意见199条、人民来信208件。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迸发出磅礴的力量,它迈出的每一个坚实的步伐,都在这座城市的发展历史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组织体系不断健全。1980年,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自1989年至今,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法制、监察司法、财政经济等8个专门委员会,为人大依法履职发挥了重要辅助和保障作用。
——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宪法和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先后建立了人大代表选举、常委会议事决策、立法、监督、决定、代表建议意见办理、代表“双联系”、机关建设等多项制度机制,并及时修改完善,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创新活力。
——职能作用不断强化。1986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赋予青岛市地方立法权。之后,地方组织法三次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享有了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多项新的职权。2005年,监督法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责,通过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讨论、决定全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重大事项,为保障人民民主权益,推进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日益凸显。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丰富拓展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平台渠道,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依法履职尽责,夯实法治根基
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青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彰显了强大的制度力量。
以高水平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1987年,青岛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岛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自此,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节奏更快、质量更高。截至目前,全市共制定法规及法规性决定244件,其中,制定、修订法规191件,作出法规修改、废止决定53件,现行有效法规101件。
海洋立法是青岛的一大特色。1995年,青岛市出台了第一部海洋法规——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之后,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相继出台。2021年12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这是胶东五市也是全省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明确了海洋牧场协同管理的重点领域,强化了五市联动效应。
强化“小切口”立法。近年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目前正在修订《青岛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推动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制定出台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条例、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等法规,为城市发展和便民利民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制度供给。
依法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从1980年青岛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行使监督权,听取审议市政府《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计划初步安排意见》,到近年来强化全链条监督,人大监督更加务实有力。自2022年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任职以来,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91项,开展执法检查15项,开展专题询问10次、满意度测评12次,作出决议决定18件。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承载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实践。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构筑代表学习履职“大平台”。开展“每月一讲”专题讲座,组织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深入开展“代表在行动”“代表随手拍”主题活动,用好媒体资源讲好“代表故事”。
打造联系服务群众“连心桥”。推动代表联络站和立法联系点扩面提质、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35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家站点”近800个,2023年为群众办实事7600余件。
用好代表建议“金点子”。坚持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引导代表在闭会期间多提建议。强化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促进重点督办、归口督办、跟踪督办有效衔接,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办结率转变,近3年代表建议落实率实现“三连升”。
基层“金点子”搭上立法“直通车”。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大常委会是山东省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46部法律草案的意见征询任务,提出立法建议1280条,其中131条被国家法律和省、市法规吸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