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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基层立法联系点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大”理念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高质量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纪实

编者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依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龙岗辖区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充实工作内容,提升工作质效,在立法参与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融合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 裴海燕 赵鸿博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广东省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有关规则和工作要求,结合龙岗实际,制定了《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高质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改革工作方案》,明确高水平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要求,大力推动该区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发展。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的具体体现,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近年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创新、高融合发展,高质量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探索“植根人民群众、服务质量发展、突出区域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模式。

高站位:统筹谋划“全方位” 构建共建共治“大棋局”

龙岗区位于深圳市东部,下辖11个街道,是深圳的产业大区。近年来,龙岗区基层利益调整与矛盾变化日益显现,群众诉求多元、复杂,对基层民主提出更高的期望和需求,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可以更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向立法机关反映群众呼声和基层一手情况中具有独特优势,因此,深化基层立法联系点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需求。

龙岗区委一直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纳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举措,并列入2024年区委有关改革任务,进一步强化党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按照区委工作部署,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成立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任务。为将改革任务落细落实,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广东省和深圳市人大等有关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学习和借鉴,并于今年4月份对全区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全覆盖的专题调研,组织开展24场次调研活动,从点到面掌握情况及问题,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改革工作提供了准确、客观、全面的依据,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坚持立足做深做实立法参与,从立法意见征询、制度建设、基层治理、法治宣传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等方面着手,大力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高标准:阵地建设“全覆盖” 开通基层立法“直通车”

银荷基层立法联系点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银荷社区,面积约300平方米,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室、党建书吧等阵地载体,创新推出“社区能人计划”,发挥法治“荷”伙人作用,将工作触角延伸到辖区生产生活第一线。近两年,该立法联系点提出立法修改意见389条,其中多条意见被上级采纳或部分采纳,该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法治示范社区,成为深圳市基层立法联系示范点。

银荷基层立法联系点是龙岗区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龙岗区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循序推进、有效覆盖”的原则,通过科学选点、优化布局、标准推进等措施,推动各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成为基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载体。据悉,龙岗区现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基层立法联系点26个,其中基层立法联系示范点1个,有效实现基层立法参与工作阵地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印发了《龙岗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龙岗区立法联系单位工作职责》等系列文件,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活动场所、有制度机制、有经费保障”的“六有”标准规范化建设,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人领导、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龙岗区将促进人大代表“家站点”与立法联系点融合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基层立法联系点不单独新建,依托现有人大代表“家站点”共建,实现“一场所,多利用”。比如,坂田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之家融合建设、龙岗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之家和党群服务中心实现阵地共建、资源整合,通过代表议事会、居民议事厅等各类载体结合,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呼声,有效发挥联系点扎根基层优势。

高效能:机制创新“全链条” 打造民主实践“亮名片”

“设立联系点后,居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可以向上级反映,倾听人民的心声、直面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权益,这也是基层民主实践的初心所在。”坂田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吴珠宝为立法联系点点赞。

为收集到最接地气的“金点子”,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使立法能够直面基层、面对群众、反映民意,从而成为践行和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过程。

——创建“网格化”工作体系。按照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区基层立法联系点、采集点布局,在全区建立“1+3+N”工作体系,即每个街道整合设立1个立法联系点、3个立法信息采集点、若干个立法联系单位和若干名立法信息采集员的基层架构。目前坂田、园山和龙岗等3个街道已经完成组建,下一步将在全区复制推广;同时,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区建立了40家立法联系单位、40名立法联络员和47名立法顾问等工作队伍,以更好地在立法参与工作中发挥各方专业优势,增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完善“常态化”长效机制。龙岗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与“一二三”工作法。“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即: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运行、业务指导,街道人大工委统筹协调,社区设立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负责收集、汇总基层群众等各方面反馈的信息。“一二三”工作法即:“一”是坚持每次提前一周给信息员发送草案,并就关键点做好提示;“二”是坚持每次召开普通群众和业务相关人员两种类型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三”是坚持每次召开三场以上座谈会听取意见,扩大征询覆盖面。

——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龙岗区人大重视发挥代表履职平台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作用,积极发动人大代表和辖区群众通过网上发声、扫码参与。接下来,龙岗区人大将在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加载“公众立法意见征集”入口,提升立法参与数字化水平,实现“开门立法”。鼓励各街道通过开发线上APP、人群密集场所设置二维码、培育各类品牌工作室等方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少跑路。

高融合:功能拓展“全领域” 架起民情民意“连心桥”

“基层立法联系点这项工作大有可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初衷是发挥其在立法工作中‘直通车’作用,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它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拓展,已经成为讲好民主法治故事的重要窗口、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载体。”龙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随着工作不断深入,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关注基层治理,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努力与普法宣传、法治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相融相促,逐步由“单一”向“综合”转变,使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发挥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有机融合。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法治宣传、备案审查工作有机融合。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讲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普及,积极吸引居民参与。此外,如坂田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对《龙岗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龙岗街道立法联系点对《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调研,助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有机融合。比如,园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围绕个别路段乱停车严重的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和3件人大代表建议,推动这些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坂田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的意见征集中,通过现场入户调查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极具针对性的立法意见。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针对基层新的矛盾态势,龙岗区各基层立法联系点主动走出“舒适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比如,银荷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中,针对辖区小区突出矛盾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协议,有效促进基层和谐,彰显基层立法联系点独特优势。

“小小基层立法联系点,背后折射出开门立法、广纳民意的良好氛围,是基层群众切身体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传感器。”龙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实践证明,基层立法联系点已经成为人大联系群众的桥梁、立法工作的窗口、法治宣传的阵地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高质量发展,让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带队到园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

◀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在园山街道工委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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