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通过学前教育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等 决定任命刘伟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学前教育法、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能源法、新修订的反洗钱法、关于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决定免去李小鹏的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任命刘伟为交通运输部部长。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34、35、36、37、38、39、40号主席令。赵乐际委员长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16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易炼红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颜珂为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朱明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钱夫中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杨万明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赵乐际作了讲话。
赵乐际说,本次会议共审议11件法律和决定草案,通过其中7件,作出1项决议,审议通过4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圆满完成各项预定任务。
赵乐际指出,会议审议通过学前教育法,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审议通过能源法,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订文物保护法,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动文物合理利用。修订矿产资源法,健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储备、应急和矿区生态修复等制度。修订反洗钱法,强化反洗钱监督管理措施,更好维护金融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对监督法作出重要修改,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作出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 (上接第一版)有关方面要做好上述法律和决定的学习宣传、实施准备工作,抓紧出台配套规定和保障措施,确保全面有效实施。
赵乐际指出,会议作出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决议要求,精准实施置换债券政策,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监督。会议审议了“一府两院”7个报告和2个执法检查报告,充分肯定有关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同时提出了意见建议。
赵乐际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增强依法履职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守正创新、稳中求进,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发展脉络、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地、具体地落实到履职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精准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大原则、科学方法,立足人大职能职责,按照全会《决定》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方案,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把党中央交给人大的任务一项一项落实好。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讲专题讲座,赵乐际委员长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宋锐作了题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