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赵 烨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做好当前今后一段时期的人大环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在2024年7月召开的山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道出了这一重要历史节点上人大环资工作的重要性。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2024年,环资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为依法推进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美丽山西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以法治力量护航表里山河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之一,就是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024年,环资工委持续推进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法规不断完善,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织密织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络。
法律体系的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审视和修订。为更加适应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一些新出现的问题,这一年,环资工委完成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正相关工作。在听取省水利厅关于全省水土保持情况工作汇报和专家辅导的基础上,2024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环资工委赴黄河干流流经的吕梁市石楼县、柳林县、临县、兴县和忻州市偏关县、河曲县、保德县7个县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对法规修正的意见建议。为更好衔接国家上位法,环资工委会同省水利厅,逐条查找办法中与黄河保护法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以及与《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等最新文件精神不一致、不衔接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形成《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正草案)》。5月,常委会会议对修正草案进行了初审。7月,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修正该办法的决定。
立法调研是科学立法的基础,通过调研,可以发现生态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这一年,环资工委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前期调研、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法规立项调研和大宗固废综合利用调研。10月,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赴大同、朔州开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法规立项调研和大宗固废利用情况调研。调研报告切中要害,指出全省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用地难、矿山修复资金落实难、矿产资源开采重复低效等问题,以及草原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底数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为立法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此外,2024年6月,环资工委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卫小春赴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分别就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和国家公园法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就《山西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体育发展条例(草案)》等条例以及设区的市法规提出修改论证意见共100余条。
为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环资工委按照要求,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推动对地方性法规中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规定进行了集中清理。
助力“一泓清水入黄河”
汾河是山西的母亲河,是黄河第二大支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四次亲临山西考察调研,先后作出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让一泓清水入黄河”等重要指示。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牢记领袖嘱托,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把汾河保护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清宇连续3年担任组长,亲自部署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常委会围绕汾河保护打出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整改报告、满意度测评监督“组合拳”。
5月20日至23日,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率队赴运城、临汾对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5月20日至24日,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率队赴太原、忻州对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6月3日至7日,常委会副主任贺天才率队赴晋中、吕梁对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连续第3年由3位常委会副主任挂帅,分3个小组赴汾河干流流经的6个市实地检查,邀请27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共检查28个县(市、区)、69个单位和项目,聚焦水资源利用、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共提出6个方面23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7月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代表执法检查组作的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对省政府及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7个部门进行专题询问,相关负责同志到会应询。通过一问一答,问出了问题和现状,答出对策和承诺,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汾河保护条例,促进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形成共识、汇聚合力。
(上接第一版)
2024年11月2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对省政府及7家应询单位研究处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环资工委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牢牢把握人大监督的定位方向,以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将执法检查与6市自查相结合、与上年度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相结合,打破常规提问式检查,现场点名随机抽查,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紧扣法定职责、规划管控、制度落实、重要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检查,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发力、跟踪监督,推动重要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补齐生态环保治理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山西省黄河流域面积9.7万平方公里,涉及11个市86个县(市、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24年6月30日至 7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山西省运城市、临汾市进行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常委会高度重视,环资工委加强与全国人大、沿黄各市及相关部门对接,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法治宣传,发放黄河保护法知识问卷12.9万份,将普法范围扩大到常委会组成人员、省委党校主体班学员及党校教职工。同时,主动梳理总结常委会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方面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结合实际积极提出黄河用水指标分配诉求、支持汾河水库开展清淤工作等建议,推动黄河保护法在全省深入贯彻实施。
承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报告工作是环资工委一项常态化任务。环资工委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对报告初稿提出修改完善建议,认真梳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确保全面体现组成人员意见建议。组成人员认为《关于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总结成效客观实在,指出的4方面突出问题针对性强、提出的6方面工作安排明确具体,同时提出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依法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全面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实施3方面的意见建议。环资工委注重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加强跟踪监督,省政府及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研究处理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一步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三三联建”活动是环资工委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度破解“两张皮”问题的一次创新实践。该活动由环资工委党支部牵头发起,与省直联系部门党支部、环境与资源保护有关的基层党支部三个党支部联建,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联建,党建、业务、群众工作三方面工作联建。2024年3月,结合水土保持工作调研,与省水利厅政法处党支部共同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同学习生态环保专业知识,共同宣传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同开展实地调研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推动立法工作更接地气。2024年7月,在晋城召开全省人大环资业务培训班期间,邀请联建支部17名代表参加培训。2024年10月,会同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党支部调研走访大同灵丘车河村党支部、朔州右玉干部学院党支部,围绕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进行深入交流。2024年,吸收山西黄河河务局、省委党校生态文明教研部等支部参与联建活动,联建支部扩大到22个,通过探索联建共建新路径,深入推进“党建+业务+代表”工作一体化机制日趋完善。
在代表工作方面,环资工委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共21件,其中阳泉代表团杨荷花等15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山西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交环资工委审议处理。环资工委就议案内容与代表充分沟通,并且积极与省生态环境厅对接协商,提出待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式修订发布、国家层面移动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启动全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岁序更迭之时,回顾过去一年,环资工作硕果累累。2025年,环资工委将一以贯之,绵绵用力,为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美丽山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