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高质量的旅游发展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精神需求的使命担当。近期,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和资阳市(以下简称“四市”)人大在旅游业协同立法上发力,通过“决定+法规”的模式,努力为成都都市圈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4年12月30日,成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协同推进成德眉资区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由总体要求、工作职责、规划统筹、产业扶持、文旅融合、宣传营销、公共服务、人才培养、标准化发展、行政审批、执法协同、实施监督和施行日期十三个方面构成。其他三市同步出台相关决定。
据悉,2024年5月,按照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第八次联席会议要求,四市人大有关机构会同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联合成立决定起草小组,具体由成都市牵头负责起草工作。起草小组深入开展调研,梳理有关法规政策及亮点做法,听取景区、旅行社、旅游协会、导游、游客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10月初形成决定初稿,征求了省同城化办、四市人大及政府有关机构(部门)意见,并对决定进行了修改完善。12月6日,四市人大协同立法第九次联席会议对决定进行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12月25日,成都市委审定同意该决定。(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