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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实践与思考

■ 李 超 (山东)

换届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在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上持续发力。

坚持观念创新

激发有为意识

观念创新,就是要以创新的观念对待工作,以创新的勇气直面难题,以创新的精神谋求发展。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干部系统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对相关议题开展大讨论,帮助人大干部提高对人大工作创新的认识。人大的职权和程序是法定的,但行权的途径和方法是可以创新的;监督的对象和范围是法定的,但选择的事项和重点是灵活的。这些法定原则如何才能得到有效实施,是摆在每个人大工作者面前的现实课题,因此,每个人大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创新才能发展的意识。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以政治观念、党性要求强化每个干部的人大意识和责任意识,施加压力、激发动力,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中要体现创新举措。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以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严肃查摆“四风”问题,深挖不思进取、不愿作为方面的思想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

坚持工作创新

提高工作绩效

人大的工作创新,就是要在新的形势下,以改进、完善工作程序的“小切口”,探索加强人大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注重细节创新,增强视察检查实效。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有“四轻四重”现象:重广度轻深度、重形式轻实质、重汇报轻调研、 重建议轻整改,代表提意见建议存在了解不深、发言不准、意见不实的现象,导致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往往“一看二议三了事”,流于形式,直接影响监督效果。针对这一现象,区人大常委会从细节处下功夫,在方法上求创新。首先在筹备阶段,严格落实法律学习先行,要科学制定方案,相关材料提前送达视察检查组成员审阅,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其次是检查阶段,重视方法的改变。除常规的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审议等方式外,还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梳理市民热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参考新闻媒体聚焦等方式,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使视察检查意见更全面、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再次是整改阶段,重视监督的延续。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闭环管理办法(试行)》,对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建议,要认真进行交办,人大各委办对口跟踪督办,对整改的落实要组织“回头看”;对推诿不办或敷衍了事的要动真碰硬,必要时启动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

理顺工作程序,强化代表建议督办。一是强化办理责任,建立办理考评机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提出办理责任、办理时限、办理效果,并要求责任到人。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将代表建议登记造册,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同时通过每月调度、重点抽查、督导调研、协调推进等多种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落实。通过发出督办函、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确保建议办理工作保持较高的面复率、落实率和满意率。要让人大“当考官”,把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各部门工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并由人大常委会根据见面率、回复率、落实率组织考评。二是夯实办理基础,着力打造“精品连议”。每次人代会前,对各代表团提出明确要求,要对人大代表强化培训,让代表有的放矢,每件建议要把握好全局性、准确性、规范性、可行性。三是改进督办办法,办理过程“阳光操作”。为加强提出建议代表与办理单位面对面沟通,提高面商率,将建议归并为不同的专题,邀请人大代表全过程参与办理和督办,推动建议的解决和落实,使建议的办理过程成为集思广益的过程,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坚持制度创新

规范履职行权

目前人大行使的职权,大多只有法律上的原则规定,要完善相应的操作程序,把相关法定原则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逐步形成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一是着力构建行使职权的规范性制度。多年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借鉴和实践探索,先后制定和完善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事任免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规范性制度,对常委会依法行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相关责任等都作出明确规定。在此过程中,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完善,对相关制度内容也不断调整、充实。二是着力健全人大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制定常委会机关各委室工作职责、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监督工作闭环管理办法(试行)、专题询问办法、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履职实效的意见等制度。三是着力完善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如学习、宣传、信访、考勤、保密、财务制度等,对办文、办会、办事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同时成立专班,连续两年完成《东昌府人大年鉴》,包含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收集、整理、修订、编纂的20余项规范性制度,使区人大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作者系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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