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让“年度大考”成为“常态体检”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六年监督评议政府部门年度工作

■ 本报通讯员 刘嘉伟

“请市商务外事局负责同志上台报告2024年度工作情况。”今年3月,一场被称作“透明考场”的评议在安徽省蚌埠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四楼会议室内展开。据悉,这是该局六年来首次以评议结果排名后三位的身份上台报告工作。会场内,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正在认真听取政府部门报告。而这场被称作“透明考场”的评议,始于6年前的制度创新。

为提高人大监督实效,蚌埠市人大常委会以首创精神破题,让“纸上报告”转化为“行动清单”,连续六年监督评议政府部门年度工作,绘就生动答卷。曾多次上榜的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部门通过持续整改实现了从“重点监督对象”到“模范标兵”的转变。

制度溯源:在法治轨道上校准“监督准星”

提高人大监督实效,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2018年11月,蚌埠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制定《贯彻〈市政府工作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实施细则》。这部被称作“监督操作手册”的制度文本,恰逢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直指监督虚化难题。

“当时部分政府部门对人大监督存在认识误区,认为向人大报告工作是‘走程序’,审议报告就是‘走过场’。”正是这样的现实困境,催生了将宪法原则转化为具体程序的制度创新。这一制度的特点在于将法律原则转化为可操作的“行动密码”,实现对“人”与“事”的融合监督。根据实施细则,每年3月的常委会会议上,首先由若干工作部门(不少于政府工作部门总数的30%)作口头报告,其余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人大代表可就任何部门报告发表意见;最终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方式测评,测评结果直通市委组织部“三案管理”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测评结果对排名“后三位”部门的处置机制中凸显出监督的刚性。根据该项制度规定,当年测评位于“后三位”的部门不仅要在次年作口头报告,还需接受其对应的市人大专委会对其全面工作或专项工作“每季度一督查”的日常体检。对连续三年排名在“后三位”的政府工作部门,由主任会议提议针对该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质询或者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根据质询和调查的情况,在向市委报告后,提出对该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可视情作出相应的决议。这种制度安排,使法律规定的“报告工作”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可问责的监督链条,让监督长出“钢牙利齿”。

观念嬗变:从“问题清单”到“成绩清单”的转化

该制度实施以来,市政府有关部门对人大监督的认知经历了从“被动应考”到“主动赶考”的深刻转变。曾经将人大评议视为“年度大考”的部门,如今越来越主动地将监督视为“常态体检”——通过人大的“精准号脉”,发现自身的履职短板,倒逼其推动系统性改进。这种观念嬗变,在市住建局、市公安局等多次接受重点监督的部门中体现尤为明显。

2020年,市住建局连续两年评议排名靠后被列为重点监督的对象。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在执法检查、建筑垃圾处置调研等工作中持续跟踪,通过调阅项目台账、实地走访老旧小区、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精准指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管薄弱、城市基础设施推进缓慢等问题,以审议意见形式明确完善物业分类管理、加快污水管网改造等整改方向。

住建局成立整改专班,出台《蚌埠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推动517个小区成立业委会,同步推进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挂网招标、农村自来水普及工程攻坚,将人大监督压力转化为破解城乡建设难题的具体行动。

2022年,市公安局因执法规范化等问题位列末位,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立即启动专项监督,通过调阅案件卷宗、走访基层派出所、召开群众座谈会等方式,梳理出接处警程序不严谨、电诈案件追偿率低等5类问题,形成监督意见书精准交办。这种“刀刃向内”的监督压力,倒逼部门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化机制——市公安局成立由局长挂帅的整改专班,针对电诈治理短板,建成蚌埠反诈综合预警平台,累计止付资金15.8亿元,电诈发案率同比下降3.2%,实现从“问题清单”到“成绩清单”的转化。

此监督并非旁观者的单向评判,而是基于法定职责的“靶向发力”——既通过刚性程序传导压力,又以调研走访、建议交办等柔性方式提供助力,帮助部门发现自身的机制性短板。而“后三位必查”的刚性规定,通过次年口头报告,季度专项督查等配套机制,形成了环环相扣的监督链条。

深化共识:“推力”与“内力”同频共振

六年持之以恒的制度实践,不仅优化了政府部门的履职生态,更让参与其中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深切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势。“过去审议政府部门工作报告,有时会担心‘说了白说’,现在测评结果直接与干部考核挂钩,我们的每一条意见都可能成为部门整改的‘指挥棒’。”一位市人大代表坦言。

制度的刚性让代表们真正感受到民主不是口号,而是可触可及的权力行使——从分组审议时指出“老旧小区电梯维修难”到看着市住建局将278个小区的电梯改造纳入整改台账,代表们切实体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监督实效。

“政府部门从‘害怕被挑刺’到‘主动晒问题’,转变背后是对‘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宪法原则的深刻认同。”这种认同,在一次次整改追踪中转化为具体的治理效能。曾全程参与市公安局整改督导的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邹传明清楚记得,2022年专项督查时,基层民警主动提出了“执法记录仪数据存储难”,人大监督组随即协调财政部门优化设备配置,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系统覆盖98%的基层所队。“这说明部门已从被动接受监督转向主动借力破题。”邹传明认为,当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在法治轨道上形成合力时,长期困扰基层的治理难题便会迎刃而解。

“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只有推力、没有阻力、全是合力。” 正如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所言,人大监督的“推力”正与政府部门的“内力”同频共振,那些曾面临整改压力的部门,正将监督的“刚性约束”转化为自我革新的“内生动力”,在法治轨道上共同书写着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

版权所有 ©2022 人民代表报 rmdbw.cn 晋ICP备12007816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