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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写在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之际

■ 新华社记者 王雨萧 范思翔 齐 琪

“通过!”

2025年4月30日上午,人民大会堂内,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营经济促进法。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必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让民营经济的广袤森林勃发更大生机。

立法意义重大

1980年,浙江温州的章华妹领到了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0多年来,改革开放激活一池春水,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民营企业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蓬勃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杨合庆表示,当前,民营经济在发展中面临新的机遇,也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针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通过立法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巩固民营经济发展成果,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法律环境。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把党中央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充分彰显党中央对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向社会各界表明,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司法部立法二局局长姜杉说。

从“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对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重点关切,民营经济促进法予以积极回应。

“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律针对性作出了鼓励、支持、引导的具体规定,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刘民说。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长期以来,我国民营经济相关规范散见于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与其他政策文件中,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一部系统化的立法,为民营经济提供了更加明确和稳固的法治保障。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姜杉介绍,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建了由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多次分赴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数易其稿形成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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