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将于2025年7月1日施行。
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共33条,总则部分增加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相关内容,规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应当合理安排会期、议程和日程,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此次修订,将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探索积累形成的一些创新实践和经验做法,总结上升为法规制度,细化了会议召开相关规定,明确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常委会会议召开的日期由主任会议决定;遇有特殊情况,经主任会议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为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新修订的议事规则规定常委会会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会议文件资料电子化、网络视频等方式为相关人员履职提供便利和服务。
鉴于监督法和全省立法条例、监督条例、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专题询问办法、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等相关法规对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实施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审议法规案等内容已有相关规定,为避免重复规定,新修订的议事规则删除现行议事规则中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一章内容。(范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