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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

推出23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本报消息 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从增加融资供给、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提高支持精准性、落实监管政策等8个方面,提出23项工作措施,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状况。

若干措施明确,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外贸、民营、科技、消费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加大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法人类贷款、民营类贷款投放等。

为提高支持精准性,若干措施要求加强对重点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组织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加大对外贸新业态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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