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耿高产 李 佳 (河南)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河南省漯河市,一部部带有温度的地方性法规正悄然改变着人民群众的生活。从沙澧河的生态守护到城市公交的提质增效,从扬尘污染的攻坚治理到万千家庭的入学保障……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守立法为民初心,以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倾听民声,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贯穿立法各环节,在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彰显着漯河担当。
沙澧河畔共筑“文明公约”
漯河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第一时间将目光聚焦沙澧河,开启为母亲河量身定制“保护衣”的立法征程。2016年,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工作正式启动。在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立法调研组就深入沿岸社区、商户,面对面倾听百姓心声。
在条例草案审议阶段,两场关于民生细节的激烈讨论,彰显出立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全域禁犬”条款引发强烈争议,支持者担忧犬只伤人、破坏环境,反对者则称周边居民遛犬意愿无法满足。立法调研组连续两周实地蹲守发现,河堤外的区域没有围挡,监管困难,“全域禁犬”不太现实。经反复论证并与群众座谈交流,最终将条款改为“核心区禁犬”,各方面都比较满意。
“全域禁行”条款同样备受关注。条例草案初稿关于全域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定,遭到居民反对:“河堤外侧是必经之路,禁行得绕很远!”立法调研组再次蹲点统计车流量,最终将条款优化为“河堤内禁行”,同步增设便民通道与临时停车点。这种“堵疏结合”的立法智慧,既守护了景区宁静,又为居民出行提供了便利。
如今的沙澧河畔,碧波荡漾、笑语欢歌,这部法规的出台和施行用实践证明:良法不是冷冰冰的禁令,而是对人民需求的温暖回应。
扬尘治理打响“呼吸保卫战”
2019年年初,漯河市召陵区某高中宿舍楼项目工地外,市民李芳戴着口罩焦急地等女儿放学。工地扬起的漫天尘土令她咳嗽不止,她望着被尘雾笼罩的道路,无奈地摇头、叹气。这番场景,恰巧被正在附近调研的漯河市人大代表卢延祥看到。
卢延祥带领环保志愿者团队连续三天蹲点观察,用便携式检测仪记录数据,发现施工引起的扬尘污染问题严重,而工地抑尘喷淋设备形同虚设。在《漯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他展示的“灰头土脸”视频令人触目惊心:“我们不是要禁止施工,而是要找到治理工地扬尘的‘最优解’。”
条例草案原本规定“在污染天气时,所有施工单位禁止土方作业”,这“一刀切”的规定在施工企业中引发轩然大波。经过充分讨论,最终修改为“根据应急需要责令有关施工单位停止土方作业”,既保证了在重污染天气时能够及时采取断然措施,又避免了不问青红皂白过度限制施工。
条例实施后,执法人员创新监管方式,对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如今,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日益完善,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漫步漯河街头,澄澈如洗的碧空下,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这座城市正焕发着新的生机。
散煤治理践行“民生加减法”
2018年冬至,漯河市舞阳县莲花镇的张保平老人蜷缩在昏暗简陋的屋内,老式煤炉冒出的黑烟熏得他咳嗽不止。老人的困境,折射出散煤治理的痛点。部分偏远地区清洁能源供应不足,“一刀切”的禁煤政策引发群众抵触情绪。
在《漯河市散煤污染防治条例》制定过程中,漯河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提出:污染防治“不能只做减法,还要做加法。”立法调研组深入偏远乡村,详细了解村民取暖需求和经济状况,与能源企业反复商讨清洁能源替代方案。最终,条例创新性规定“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逐步实现地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并要求配套出台补贴政策。
2020年1月1日,全省首部散煤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张保平家的煤炉换成了电暖器,还领到800元电费补贴。如今,全市农村地区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清新的空气让村民们生活得更加舒心。
幼儿园规划建设点亮“幸福密码”
“我家孩子要上幼儿园,周边三公里内只有一家幼儿园,每月托育费四五千元!”2020年春季后的开学季,市民陈女士在社区论坛的吐槽,引发众多家长共鸣,也引起了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
随后,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走访23个小区发现,新建住宅配建幼儿园移交率较低,许多小区居民面临着孩子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在《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制定过程中,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学校规划建设立法容不得半点马虎,每一条款的推敲,都是在为孩子的未来铺路。”为此,条例进行创新设置,专章规范幼儿园配建及移交,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和售楼处公示配建幼儿园相关信息,未完成移交前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如今,越来越多新建小区的配套幼儿园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越来越多的孩子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家长们再也不用为孩子的入园问题四处奔波了。
防汛应急立法筑牢“安全防线”
2021年郑州“7·20”特大暴雨,漯河虽未遭遇重大险情,但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未雨绸缪,第一时间启动了《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程序。
在马路街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老党员赵瑞花的话振聋发聩:“漯河市区地势低洼,一旦遭遇强降雨,河道排水能力必须过硬。”这番恳切的建言,成为防汛立法的重要指引。
带着群众的期盼,立法过程中,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逐条对照水利部列出的妨碍行洪问题清单,会同水利、应急等多部门成立专项调研组,对每一处河道淤积段、每一座阻水桥梁进行精准测绘。同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收集民意,将群众反映的河岸违规种植、私自搭建等200余条线索转化为立法参考,推动“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秆作物”“拆除妨碍行洪、排涝的建(构)筑物”等条款写入条例。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落地后,执法人员发现有人在沙河节制闸附近捕鱼,依据新条例规定予以劝离,并在管理范围内增设警示牌和防护栏。如今,漯河辖区内的河道行洪能力显著增强,筑起了坚不可摧的防洪安全屏障。
电动自行车管理彰显“民生温度”
在漯河市人民路烟厂对面的爱玛电动车专卖店,“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点”的招牌格外醒目。这份便民服务的背后,是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之力”厚植民生根基的生动写照。
在《漯河市电动自行车服务和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将“便民利民”理念贯穿始终。通过在公安派出所、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场所设立登记代办点,明确规定注册登记、安装号牌不收取费用,实现群众“不跑腿、零成本”办理上牌。面对存量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组织立法调研组多次深入社区、销售门店、维修站点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最终在条例中增设过渡期管理条款,明确条例施行前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号牌,既避免群众财产损失,又保障新国标政策实施后的平稳过渡。秉持柔性治理理念,推动法律责任条款“瘦身提质”,将一审稿十余项处罚精简为两条,并坚持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为主,一般不予处罚,对拒不改正的才进行处罚,体现了执法温度,社会反映良好。
公交专用道打造“快捷通道”
在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克喜在审议《漯河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条例(草案)》时提出:“公交优先不能只是口号,得让公交车真的快起来。”
漯河市人大法制委及时组织开展立法调研,走访公交司机、上班族、交通专家,广泛收集各方意见。经过多轮研讨,二审稿创新性规定:“划设公交专用车道的城市道路,应当优化公交专用车道管理,科学设定专用时段,在保障公共汽电车运行速度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单位班车、专用校车、大型营运客车等大运力载客车辆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
如今,《漯河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条例》正在进行施行前后的宣传关键期。随着条例的落地施行,漯河将依托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对公交专用道实施动态化、精细化管控,让公交车真正“跑”出加速度。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用一项项务实举措,让法规条文成为守护群众出行的暖心屏障,生动诠释了人民至上的立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