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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本报消息 市场监管总局等9部门近日公布《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指导意见明确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实现接续办理涉企事项,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延续有关行政许可,强化部门协同。

指导意见明确,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转型为企业的,可以在申请变更登记时,同步办理公章刻制、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基本账户开立变更等事项,鼓励提供预检服务,加强信息共享、便利企业办事。

根据指导意见,“个转企”登记后,相关行政许可部门简化手续,最大程度延续原有效许可。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产品生产、食品生产经营、烟草专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等行政许可予以延续,为转型后企业依法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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