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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鸭湖畔绘“枫景” 多元化解止纷争

■ 本报通讯员 左龙飞 叶 宸

人民法庭根植于基层,是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如何加强社会治理,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法院老君庙人民法庭扎根于宿鸭湖畔,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理念,以其独特的“法治密码”,成为化解基层矛盾的前沿阵地,这些密码既蕴含着法治的刚性,又彰显着为民的温度。

聚焦发展

打造“湖上”调解司法品牌

每逢假日,宿鸭湖豫南水产交易中心总是人声鼎沸。市场内人头攒动,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与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处处洋溢着蓬勃的生机与活力。这里蓬勃发展的背后离不开水产交易“调解中心”的助力。

“您好,是调解中心吗,我买到假货了,你们要给我做主啊。”近日,老君庙人民法庭法官蒋雷阳作为调解员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电话,他立即前往市场内了解情况。顾客王某到市场商贩武某处购买的野生元鱼,原来是武某向他人购买后再卖于王某的,致使王某误以为元鱼非野生发生纠纷。经过蒋雷阳的调解后,王某知道了野生元鱼的辨别方法,双方消除误解达成交易。

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宿鸭湖湿地渔业生产、水产品交易、旅游观光等产业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2024年,老君庙人民法庭主动联合相关部门设立线上、线下调解中心,已累计调解游客纠纷34起、水产交易纠纷25起。

固本正源

营造湖畔醇厚民风

“彭阿姨,我愿意在叔叔家生活,因为在叔叔家开心,有很多熟悉的小伙伴一起玩耍……”特殊儿童小静童稚的话语声中展露了儿童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深深触动了老君庙人民法庭彭永梅法官的心。

小静是一名智力三级残疾女童,她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爷爷、奶奶早已去世,父亲在工地打工时也不幸去世。虽然小静一直生活在叔叔家,但是对于小静的监护权,姥爷和叔叔产生争议。老君庙人民法庭虽然依法判决确认了姥爷对小静的监护权,但彭永梅始终放心不下小静的生活,尤其是小静父亲100多万元赔偿金如何保证能用到小静身上。

在向相关部门发出《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函》后,经过彭永梅多方奔走,积极沟通中院、妇联、民政、银行、乡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小静仍然跟随其叔叔生活,并在当地银行设立专款账户,多方共同监管小静的生活及教育费用支出,确保小静健康快乐成长。

从一纸判决到多方合力,从资金监管到持续关注,老君庙人民法庭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这不仅是一个案件的圆满解决,更是一份关于爱与责任的生动诠释。

针对辖区家事纠纷呈现的特点,老君庙人民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制定联动联调方案,与妇联建立婚姻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与环湖村(居)委会等签订调解合作协议,搭建多方参与的“1+3”微信调解平台,发出全市法院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家长履行教育监护责任;发出《人身保护令》,强化农村女性人身安全保护;制作《履行赡养义务告知书》,督促子女主动赡养老人。目前,家事案件数量持续下降,调解撤诉率62%以上,服判息诉率96.14%。

以案建言

推动湖区良性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老君庙人民法庭以“两个建议”为抓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为推动湖区良性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老君庙人民法庭敏于从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做好流域综合治理“大文章”。如办案中发现湖区上游企业排污问题,立即向湖区管理中心发出“加大对上游沿湖污染防控力度”建议,该建议得到了重点办理,湖区水质由五类提升到三类,湖区湿地列入国家《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老君庙人民法庭深耕社情民意,让群众立法“小建议”成为基层善治“金钥匙”。作为驻马店“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下设的信息采集点,该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理、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服务立法与司法普法相结合,把征求意见过程变成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过程,结合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有针对性地指导解决矛盾纠纷。

目前,老君庙人民法庭已向驻马店基层立法联系点报送立法意见建议46条,化解基层矛盾38起,22条建议被国家法律和省市法规采纳。

“枫桥经验”持久的生命力在于一心一意的为民情怀。下一步,老君庙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司法前沿阵地作用,用心用情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让“小法庭”发挥“大效能”,为基层善治、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贡献更多司法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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