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作
本报消息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系统梳理了2016年1月至2025年7月期间,宝山区法院审结的涉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全资企业及经济合作社三类案件,聚焦组织治理、民主决策、财产管理和土地利用四个领域突出问题,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作提供司法指南。
数据显示,三类案件收案量呈阶段性波动,涉村委会案件共396件,涉集体全资企业案件182件,涉经济合作社案件33件。值得注意的是,涉经济合作社案件自2022年起逐年上升,折射出集体经济活跃背后的法律风险。村委会及相关主体在超三分之二案件中处于被告位置,提示其风险防控与应诉能力有待加强。
案件类型高度集中于合同纠纷,土地租赁、房屋租赁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位列前三。诉讼标的额呈现分化:涉村委会案件以100万元以下为主,而涉集体全资企业中,千万元以上大额纠纷达14件,多集中于工程与土地经营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