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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户外探险系上法治“安全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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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户外徒步探险作为一种新兴旅游方式,吸引了越来越多爱好者投身其中。然而,随之而来的违规徒步探险事件也频频发生,甚至酿成人员伤亡的悲剧。不久前,200多名徒步爱好者在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冷龙岭违规开展徒步活动时被困,1人遇难。为何违规徒步探险频发不断?该如何构建有效的治理体系,引导户外运动走向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这不仅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更是社会治理亟待破解的课题。

敬畏规则方能享受户外运动乐趣

■ 钟书见

近期,户外爱好者伤亡事件频频发生,一些户外爱好者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超越自身能力强行探险,付出惨痛代价,令人扼腕,也再次敲响警钟。

近年来,这样血淋淋的教训并不少,为何仍拦不住“冒险者”的脚步?原因是多重叠加的。有人把专业探险简化为“说走就走的旅行”,心存侥幸,或是贪图炫耀,将以身试险当成“社交资本”。也有一些机构或个人利欲熏心,不顾风险,违规组织“探索秘境”。当然,规范不完善、监管有缺位、户外运动合规引导缺失,也是事故不时发生的重要原因。

户外运动不是“玩命”,保护区、禁区更不容挑战。违规探险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也可能造成公共资源的损耗。由此可见,以制度划出户外运动“红线”,规范户外运动刻不容缓。

对于管理部门而言,建立“疏堵结合”的管理机制很有必要。一方面,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区域的管理责任和处罚权限,借助科技力量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严禁“黑团”“野导”带客进山,对擅自进入禁区,违规组织、虚假宣传路线等行为依法追责,并通过“黑名单”制度予以“禁足”。另一方面,不妨规划设计更多安全、合法的路线,并完善气象、路况等信息服务,建立专业户外应急救援网络和有偿救援机制,引导公众在安全区域内开展户外活动。

制度是外在的“护栏”,理念才是内心的“指南针”。户外运动协会、俱乐部等行业组织,应尽快出台领队资质认证、装备标准、培训规范等行业准则,推动户外文化从“炫技式冒险”向“负责任探索”转型。对组织团队活动的机构要严格准入与资质认证,经营“探险”“荒野”“穿越”等类别的旅游业务必须持有特殊经营许可证,对机构负责人的专业资质如高山向导证、野外急救证以及所携带的应急装备要进行强制性要求。而户外运动爱好者更要树立理性认知,户外运动的魅力在于探索自然而非挑战规则,应选择正规组织,提前评估自身能力与环境风险,严守安全准则。

户外探险的魅力在于沉浸自然、淬炼自我,但安全始终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是户外运动的绝对前提,规则是守护生命的最后防线。唯有各方协同发力,把制度完善到位、把责任落实到底、把意识根植于心,将敬畏之心融入前行的每一步,才能让户外运动在安全轨道上健康发展,真正享受户外探险的乐趣。

安全责任不容“多头管理”推诿

■ 舒爱民

表面上看,户外探险热是个别机构逐利冲动下的乱象,实则折射出监管体系的系统性缺位。

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针对民间户外探险活动的统一法律法规。谁可以组织登山?领队需要什么资质?路线是否经过安全评估?发生事故如何追责?这些问题在法律层面仍模糊不清。于是,一些“草台班子”借着社交平台的流量风口,摇身一变成为“专业户外机构”,以低价、低门槛吸引客户,将本应严肃的自然挑战变成“快消品”。而一旦发生事故,往往由政府动用公共资源救援,形成“个人冒险、社会买单”的怪象。

那么,究竟该由谁来管?答案不能停留在“多头管理”的推诿之中。

主管部门应主动“亮剑”。体育、文旅、应急管理等部门需协同建立户外探险活动的准入机制,对组织机构实行资质认证,明确其在人员配备、装备标准、风险评估、保险购买等方面的强制性义务。对于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组织高危活动的行为,应依法取缔并追责。同时,推动出台户外运动安全的法律法规,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让“谁组织、谁负责”成为铁律。

平台责任不容推卸。社交平台是“野景点”“零经验登顶”等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算法推荐不断放大高风险内容的曝光,却鲜有对安全警示的强制提示。平台应承担内容审核与风险提示的主体责任,对标注未开发区域、鼓吹“小白可冲”的视频内容进行标注、限流甚至下架。

属地管理需前移关口。许多“野景点”位于山区、林区或自然保护区边缘,地方政府和管理方不能以“非景区”为由推卸管理责任。应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设立警示标识,必要时实施物理隔离。同时,建立户外活动报备制度,鼓励团队出发前向当地公安或应急部门报备行程,一旦失联可迅速启动救援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伤亡风险。

公众自身也需自我设防。探险不是“打卡”,自然更不会宽容无知。参与者应清醒认识到:登山不是“有腿就行”,高海拔环境对体能、心理、经验都有极高要求。选择机构时,要查验其资质与口碑;出发前,应进行健康评估并购买专业保险;进入野外,必须遵守“不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的铁律。唯有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悲剧发生。

户外探险不该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资本收割流量的“冒险游戏”。唯有明确监管主体、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属地管理、提升公众认知,才能真正为“户外热”降温,为生命安全设防。该管的,必须有人管;该负责的,必须追责。这不仅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更是对社会秩序的守护。

让户外探险真正走向规范有序

■ 杨洪浦

违规徒步探险现象的滋生蔓延,是多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其一,部分徒步爱好者安全意识淡薄,对风险认知不足。许多参与者,尤其是年轻群体,受社交媒体“网红路线”吸引,追求刺激与成就感,却严重低估了大自然的瞬息万变与复杂凶险。有些徒步者甚至仅凭一腔热情便硬闯高海拔、气候多变的复杂地域。这种“无知者无畏”的心态,是导致冒险行为的重要诱因。

其二,监管体系存在空白地带。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户外探险活动的全国性法律,地方管理规定也缺乏统一标准,导致管理主体不明、执法依据不足,发生事故之后,有的往往采取一禁了之的方式,而因执法力量有限,巡查范围难以有效覆盖所有违规路线。同时,通过网络平台临时组队的“搭子模式”缺乏资质审核与过程监督,进一步加剧了监管难度。

其三,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削弱了制度约束力。现行法律法规对组织者、参与者及网络平台在违规探险中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致使事故发生后往往追责困难,惩戒力度不足。法律后果的不确定性,无形中助长了部分人员的侥幸心理。

违规徒步探险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危害是多层次的、深远的,不仅会给公共安全救援体系带来沉重负担,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损害。遏制违规徒步探险,需要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治理,在法治轨道上寻求开放与制约的最佳平衡点。

首先,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公众风险意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户外俱乐部和网络平台应协同发力,通过教育宣传、风险提示等举措,针对徒步爱好者开展户外安全风险教育,宣传违规探险的危害性,全面提升户外运动参与者的风险意识。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边界。应加快推动国家层面户外运动管理立法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明确户外运动管理主体与职责边界。同时要求网络平台对户外运动组织者实施资质认证,在推送探险内容时进行风险提示,并对组队活动履行一定的审核义务,构建起“线上备案、线下监管”的协同治理格局。

最后,疏堵结合,健全追责机制。对于高风险户外区域实行严格禁入政策,故意违规者不仅要被追偿救援费用,更应受到信用惩戒和相应处罚。此外,应当科学规划、积极推介官方徒步路线,引导户外运动爱好者在安全可控的区域内开展活动。同时,可以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徒步者和管理者提供翔实、可靠的路线数据支持,为户外探险加上科技“安全锁”。

探险非冒险,我们应当为户外探险系紧法治“安全绳”,构建起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权责清晰的风险防控体系,为广大户外运动爱好者铺就平坦、宽阔的“诗和远方”之路,让户外探险真正走向规范有序,推动我国户外运动行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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