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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建议筑就幸福坦途

——云南省云龙县人大代表关于修复过水路面的建议办理纪事

■ 本报通讯员 杨春丽

今年8月,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团结乡河南小学至河南村村委会村组公路的过水路面修复工程顺利竣工,湍急的河水从路下涵洞顺流而下,结实的混凝土路面已没有河水,行人的脚步变得非常从容。

“2024年大暴雨将河南小学至河南村村委会村组公路的过水路面冲毁,导致村民出行、学生上下学非常困难。”云龙县人大代表字菊梅介绍,“这条过水路面是河南村213户村民出行的必经之路。过去,这里一到汛期就险情频发,雨季洪水冲毁路面更是威胁着群众出行安全。”

如今,这个困扰当地群众一年多的出行难题因为一件代表建议得以妥善解决。

“群众的‘烦心事’就是人大代表的‘心头事’。”今年年初,字菊梅在接待群众时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多次到实地调研,并与县级职能部门深入沟通。在今年2月县人代会期间,她结合调研结果提交了《关于修复河南小学至河南村村委会村组公路过水路面的建议》。

“过水路面损毁严重影响了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村民多次自行开展修复,但因为修复难度高导致效果不好,因此,修复该过水路面迫在眉睫。”字菊梅在建议中写道。

云龙县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人代会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调研组围绕建议内容进行深入调研。经调研组和相关部门认真分析,认为字菊梅提出的建议符合《云龙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资金安排及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议后交县政府办理。云龙县政府安排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团结乡政府和河南村立即启动过水路面修复工程。

据云龙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负责人介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成立调研组深入各乡镇专题调研、与代表和群众面对面沟通、实地察看项目建设情况、建议及办理质量双向测评、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等方式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财政部门和乡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协调配合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修复工程能精准补齐民生短板惠及群众。

“建议提出后,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安排调研组多次开展实地调研,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0.8万元用于购买水泥、沙石和涵管等材料,施工队无偿提供挖机、搅拌机等,群众主动投工投劳30人次,群众投工投劳和施工设备投入资金约1.2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全程跟踪协调,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今年8月底,河南小学至河南村村委会村组公路的10米过水路面修好了,受益群众213户760人,我对建议的办理结果非常满意!”建议高质高效落地,字菊梅对此赞不绝口。

“以后雨季洪水来临,我们再也不用为过水路面的安全隐患提心吊胆了!”河南村村民字明标言语中满是感激,他对建议办理取得的成效表示认可。

据悉,近年来云龙县人大常委会聚焦民生小切口,把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年将全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专项资金10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把人大代表关注程度高、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困难,在群众愿意投资或主动投工投劳、多数人受益的前提下,有关承办单位无法通过实施项目加以解决、项目投入资金较少且给予适当材料补助资金就能实施的“微建议”列为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补助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400万元,实施了涵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群众亟须解决的204件惠民实事,通过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真正让代表建议从“纸上”落到“地上”,让群众感受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速度与温度,让“民生之盼”变成了“群众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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