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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启用“云南人大”新闻采访室护航法治宣传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并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审查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的发布宣传工作,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闭幕之际首次启用“云南人大”新闻采访室。

据悉,就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的《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审议批准的《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专门邀请相关委员会具体负责同志在“云南人大”新闻采访室进行短视频解读。

下一步,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针对媒体记者关注的热点话题,将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处室的负责同志通过“云南人大”新闻采访室,解读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同时,“云南人大”新闻采访室也将为代表接受媒体采访提供便捷服务。

(秦楷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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