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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4000余项执法事项纳入统一标准体系

本报消息 近日,辽宁省印发省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裁量基准汇编,32个省直部门、4000余项执法事项纳入统一标准体系。

自2023年起,辽宁省以“一年一台阶、年年有进阶”的工作节奏,四年分步深耕。2023年夯实基础,全面建成省市县三级裁量基准体系;2024年聚焦落地,创新推行案卷评查、第三方审查、部门自查“三查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市场监管、住建、交通等重点领域基准更新;2025年依托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畅通热线、信访等多元线索渠道,累计评查案卷7000余卷,完成1223项裁量基准修订更新,同步完善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26年集成统一标尺,将各部门分散的裁量标准整合汇总为“一本通”。

随着规范化执法模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透明度、规范化水平、司法公正性显著提升,同类案件处罚结果偏差率大幅收窄,执法类投诉量同比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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