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执行案件
全部实现裁执分离
本报消息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该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下发全省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执行。
据了解,该实施办法明确了“裁执分离”实施范围,由房屋征收非诉执行案件扩大到非金钱非诉执行全部领域,即执行标的涉及罚款等金钱给付义务的,由法院执行,其他非诉执行案件由县、市级政府强制执行;规范了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程序,将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非诉执行案件审查程序的条款内容进行梳理总结概括,更具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定了政府、法院、检察院在裁执分离制度中的职责,明确了工作流程和通报制度,有力促进“一府两院”的府院联动工作在“裁执分离”领域具体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