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金定 (安徽)
提出议案和建议是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安徽省泾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围绕建议办理相关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做法与成效
一是从“常态化”培训入手,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撰写质量。为促使新一届人大代表尽快担负起责任,有效履行法定职务,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每届县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通过集中或乡镇培训方式为初任县人大代表举办履职能力培训班,除学习代表法之外,还专门对议案建议撰写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同时,常委会人选工委负责人每年不定期深入乡镇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进行重点培训,让代表知晓议案建议怎样提、怎样写、写什么,使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从“高规格”交办入手,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促办理。每年县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涉及的所有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明确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交办会后召开主任会议,每年从代表提写的议案建议中选出10件左右事关全局、群众关注度高、当年能实施的作为重点议案建议,确定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县长领办、工委督办、代表问效,以示范带动促进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代表关注度高、政策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由主任、副主任重点督办;对代表反复提出、连续多年未落实的建议,实行届内跟踪督办;对承办建议数量多、任务重的单位,加强重点督办和具体指导。
三是从“创新”实践入手,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发挥人大代表的督办作用。为使议案建议办理过程成为推动改进工作的过程,2013年7月、2016年8月、2019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三次组织提出议案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分别对2013年度、2012年五年来、2017年三年来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确保历次人代会确定的11件大会议案、1031件建议办理取得明显成效。改进征求意见方式。由原来的承办单位向代表征求反馈意见,改为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集中向代表征求反馈意见,数据更加客观,反映代表意愿更加真实,消除了代表面对承办单位上门征求意见时碍面子“被满意”的现象,也使得承办单位和部门明显感到了压力,切实增强监督刚性。注重“办成率”。从2015年起,将评价代表议案建议的“办成率”列入代表征求意见中。在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意见情况的过程中,明确要求代表对自己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作出客观评价。2015年起,每年年底在常委会会议上向政府通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办成率”,“办成率”成为先进承办单位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办成率”的引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从过去的“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建议代表“不满意”件“二次办理”工作机制。2017年以来共对代表反馈的61件“不满意”建议,责成相关单位重新进行办理,并听取县政府办理结果的报告,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思路与对策
一要把好代表议案建议“入口关”。代表议案建议质量的高低,客观上影响着办理效果,为此,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撰写质量,把好“入口关”最为关键。大会前应指导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草拟议案建议。大会期间,议案组和议案审查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人代会期间的审查作用,切实把好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审查关,对明确不符合“三要素”的议案建议、案由不充分、提出议案建议的依据不够、明显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议案建议,和代表作进一步沟通,指导代表进一步修改完善,力求在格式、内容等方面符合规范,确保代表议案建议“提出高质量”,为“办理高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二要增强承办部门对办理代表议案建议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是政府部门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促进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更是政府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有力抓手。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真心办,花精力去办,真正从代表提出的具体问题入手,一件一件抓落实,扎扎实实办实事,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要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一方面,对群众反映强烈、代表普遍关注、影响面较大的代表议案建议要实行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相关工委分工督办制度。坚持由人大层面组织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对重点代表议案建议应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督促推进周”和“集中督办月”活动、“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四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日”、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选民“双联”等活动的开展,全过程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意见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县长领办、主任督办、科局承办,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审签、亲自督办的办理工作格局。
四要加强与代表间的沟通交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主动联系领衔代表参与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抓好沟通环节。面商率是提高代表满意率和建议办成率的基础。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开门办理,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加强与代表的互动,做到“三沟通”。办前沟通,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对建议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方案,避免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办中沟通,积极创造条件,邀请代表直接参与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实地视察、现场办理、上门与代表沟通等形式,主动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从而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办后沟通,及时收集代表的反馈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五要健全办理工作表彰激励机制。一件高质量的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在深入调查研究,详细了解真实情况后,经过周密思考提出来的,它凝结着代表的辛勤劳动。同样,办好代表议案建议,让代表和群众满意,承办单位也倾注了大量心血和汗水。为激励承办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保质保量地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应在人代会期间,表彰一批代表议案建议先进承办单位,以激励各承办单位增强依法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努力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