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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通报八起融资平台违法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问责案例

本报消息 财政部日前通报了八起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新增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

——陕西省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通过代政府借款等方式违法违规融资36.8亿元(人民币,下同)。时任延安市新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某、延安新区市政公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鲁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承诺方式违法违规融资18亿元。时任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贵州省遵义市新区建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部门担保方式违法违规融资3亿元。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刘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江苏省原洪泽县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抵押公益性资产发债方式违法违规融资10亿元。时任该公司副总经理陈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安徽省池州金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质押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的应收账款方式违法违规融资5亿元。时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方某某被问责。

——山东省原沂南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发债方式违法违规融资5亿元。时任该公司董事长朱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江西省乐平市古戏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抵押储备土地和公益性资产方式违法违规融资4亿元。时任乐平市古戏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徐某某、乐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财政担保方式违法违规融资0.55亿元。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张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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