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一是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例如,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居家医疗服务。二是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例如,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清华大学万科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常务副院长梁万年认为,伴随人口老龄化而来的是老年人健康和照护需求的增多。医养结合跨越了传统养老观念中只强调单一“养”的服务内涵,更加注重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融合。《意见》是对我国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服务体系、标准体系、人才体系、信息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更加明确了发展方向、定位及具体的实施路径,为我国医养结合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文猛认为,《意见》是在总结近些年我国快速推进的医养结合试点经验基础上,针对凸显的矛盾和未来发展趋势,以问题为导向作出的系统解答,为推动医养结合迈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丁元竹认为,《意见》立足于我国实际,将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符合我国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有机结合,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展家庭社区医养整体性服务建设,一方面,能够使老年人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与家人、邻里交往交流交融;另一方面,把医疗保障纳入家庭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可以使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