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晓峰) “项目申请后,开发区即可开启‘全代办’服务,为企业代办审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省去了企业编制评估报告方案、提交部门审查、完成行政批复等环节 ,报批时间平均缩短50%以上”……9月27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全省“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自2017年起省发改委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2020年起省自然资源厅实施“标准地”改革,2021起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施投资项目建设“全代办”改革后,通过共同努力, “三项改革”全面推进且成果显著,融合性、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大幅提高。全省实施“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委托的项目明显增加,服务质量、审批效率、落地实效显著提高,企业人力、物力、时间成本投入大幅下降,获得感、体验感、幸福感全面提升,开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报告指出,虽然“三项改革”推进顺利、成效明显,但在具体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深入研究和改革推进。报告提出,要靶向施策,提高实效。对改革存在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加快解决进程,推进“三项改革”纵向深入,持续优化。要加大平台系统整合力度,加大制度建设保障力度,加大政策业务培训力度,加大区域评价推进力度。